华_e25TZ 发表于 2025-3-2 14:09

戊二醛排放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你们医院的戊二醛是直接排下水管道的,还是用中和剂处理后再排放?

尘埃69 发表于 2025-3-2 15:24

有污水排放系统,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吴晓梅 发表于 2025-3-2 22:01

用中和剂处理后再排放?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版)》
戊二醛属于化学性废物,收集后交专门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 年版)》
戊二醛不再属于化学性废物,不属于化学性废物就可以直接排下水管道。

三星健峰 发表于 2025-3-3 09:23

过期的戊二醛建议联系当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置,虽然,戊二醛不再属于化学性废物,但直接排入下水管道,个人认为不妥,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jim0517 发表于 2025-3-5 09:17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现就戊二醛处置规范说明如下:
1.        处理要求
所有含戊二醛的器械浸泡液、消毒废液必须经化学中和处理,控制其酸碱度至中性(pH 6.0-8.5)且残留浓度<0.2mg/L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戊二醛溶液属违法行为。
2.        标准操作流程
①中和剂选择:宜使用亚硫酸氢钠(0.6%浓度,按1:1体积比作用60分钟)或专用复合中和剂
→ 推荐持续监测浓度:使用戊二醛浓度测试卡进行中和验证(肉眼观测显示黄色→棕色即为失效残留)
②中和后处理:经pH试纸/电子检测仪确认达标→转入专用密封容器→标注"已中和消毒废液"→集中纳入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3.        处置记录要点
必须按《医疗废物登记制度》记录:
○        处理日期及操作人员工号
○        原液浓度及剂量(建议保留产品批号溯源)
○        中和剂添加量及时长
○        中和后pH值/浓度检测结果
○        最终排放时间
1.        法律依据强化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消毒剂,应当交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处置。
建议:立即停止直接排放行为,与本院院感科/总务科核实现有处理流程,必要时可索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13项"废弃处置"内容作为操作依据。特殊情况下(如管道系统未配备专用处置装置),应将中和后的溶液按危废代码HW49(含醛类废物)分类存储。

三星健峰 发表于 2025-3-6 08:41

jim0517 发表于 2025-3-5 09:17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现就戊二醛处置规范说明如 ...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消毒剂,应当交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处置。”是《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内容,不是二十一条的内容。“批量报废的化学消毒剂交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处置”,少量报废的化学消毒剂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建议还是经中和后交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处置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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