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24-10-24 11:08

是否能够判为医院感染?

患者男,67岁,2024年4月于外院行心脏搭桥手术。
2024年9月12日因偏瘫收入我院,行康复治疗。
9月19日患者左下肢心脏搭桥手术取血管部位皮肤出现红肿、渗出,细菌培养示金黄色葡萄球菌,进行抗感染治疗。
该皮肤感染是否可以判为医院感染,欢迎各位同道讨论。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10-24 11:48

个人愚见:9月12日入院,9月19日发生皮肤感染,按照医院感染的定义属于医院感染。

怡彩纷呈 发表于 2024-10-24 14:05

应该属于医院感染

苏打水的 发表于 2024-10-24 15:09

应该属于医院感染

黄春花 发表于 2024-10-26 20:17

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属于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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