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的转运时限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4-10-16 14:31 编辑有的村卫生室一天可能就打几个针,医疗废物极少,有比较偏远,做不到48h转运医疗废物,能不能通过消毒等方式延长医疗废物转运时限呢,比如一周转运一次? 现实存在的问题 这个真的是很现实的问题啊,个人理解只要不再增加造成泄露和二次污染的可以宽松时限的。 这个问题真没办法回答!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那颜 发表于 2024-10-16 16:5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 ...
我们现在是卫生院包下面的村卫生室,卫生室的全部交卫生院,卫生院的再有专门的公司来收集。自行处置还是不如集中处置更安全,只不过量太少,有的又比较偏,2天内转运,实在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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