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状疱疹属于院内感染病例吗
患者因肺部感染7月14入院,抗感染治疗,8月21号医生查房发现患者臀部水疱,患者诉烧灼感,医生考虑带状疱疹,给与阿昔洛韦软膏,更昔洛韦和甲钴胺静脉输液 本帖最后由 高山雪莲W 于 2024-9-11 15:09 编辑患者住院期间发生带状疱疹是否属于医院感染吗?在论坛讨论很多,也有较大争议。
1、一种观点是
水痘和带状疱疹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原发感染为水痘,感染后病毒潜伏在感觉神经节内,如果受到某些刺激,如寒冷、疲劳、创伤等,机体免疫功能下降,潜伏病毒被激活,沿感觉神经轴索下行,形成带状分布的疱疹,即为带状疱疹。潜伏期难以确定,任何年龄均可发病。感觉带状疱疹的发生和医院的诊疗过程的感染不相关,应该不属于医院感染。但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确实提到: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属于医院感染。困惑也在此。
2、 另一种观点:
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001版)中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是属于院内感染的。
3、美国CDC/NHSN医疗机构保健相关感染的监测定义和急性医疗机构感染的分型标准(2009版)潜在感染的激活(如带状疱疹)不属于医疗保健相关感染。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常侵犯免疫功能低下及老年人。
我认为不属于院内感染,是由于患者抵抗力下降,潜在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被激活导致感染,是病人自身的因素导致的。 医院感染病例判定通则5条排除依据中--潜伏感染的激活,如由于机体免疫功能降低所致潜伏感染病原体激活所致的水痘-带状疱疹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结核等。【注意:此条内容在2001年版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中,为判定标准,现为排除依据】 不属于院感,是潜付的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被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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