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燕子1973 发表于 2024-9-4 13:10

有关有效期、失效期

各位老师,大家对于开启的消毒液,在瓶上标准了开启时间,还需要标注失效期吗?(这里指的是500ml的碘伏、酒精等),100ml的上面有开启时间、失效时间,所以写上了?

孙燕子1973 发表于 2024-9-4 13:11

本帖最后由 孙燕子1973 于 2024-9-4 13:20 编辑

是标注写成了标准啦,最近护理质控,意见不一,不知道大家可有统一要求呢{:1_1:}

561006 发表于 2024-9-4 14:36

这个各家医院有各家医院的做法,关键是统一就好,我们医院是统一标注开瓶时间和失效时间,好处是什么时候过期一目了然,如果您单单写了开启时间那不是每次用这瓶消毒液时都要算一下过期了没有?不是不利于工作吗?

wx_QQSIx 发表于 2024-9-4 14:39

标注失效日期有利于查看效期,但是我们医院没有强求,标注了很好,没有标注,不算错。

maer1979 发表于 2024-9-4 15:07

标注有效期是有必要的,我们医院专门制作了开启时间和有效期的标签,

孙燕子1973 发表于 2024-9-4 15:59

好的,谢谢各位老师给的建议,因为大瓶我们执行的是倒用的是1个月,蘸取使用的是一周,所以没有强求,不知老师们是不是也这样

兰贵人 发表于 2024-9-4 16:03

我们是要求标注失效日期的。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9-4 22:11


WS/T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

孙燕子1973 发表于 2024-9-5 08:15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9-4 22:11
WS/T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 ...

谢谢吴老师的回复

怡彩纷呈 发表于 2024-9-5 08:23

我们是标注了:起--止,时间。方便临床操作,否则使用人员每次还要算算是否过期了

孙燕子1973 发表于 2024-9-5 08:41

谢谢每位老师们的回复,认真学习,改正不足

h9add 发表于 2024-9-5 14:17

maer1979 发表于 2024-9-4 15:07
标注有效期是有必要的,我们医院专门制作了开启时间和有效期的标签,

老师能给看一下照片吗?我们在淘宝购买了,不太理想

syer 发表于 2024-9-5 15:14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wuxing718 发表于 2024-9-6 16:31

正如8楼老师说的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maer1979 发表于 2024-9-9 09:13

h9add 发表于 2024-9-5 14:17
老师能给看一下照片吗?我们在淘宝购买了,不太理想


gkhl678 发表于 2024-10-24 15:02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9-4 22:11
WS/T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 ...

谢谢老师指导,标准太多,有时候真记不住是哪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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