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判定应遵循“885”原则
导读: 医院感染是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增加医疗费用、浪费医疗资源的重要原因,也是医疗高新技术开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医院感染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救治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社会负担的重要前提。将总结的医院感染病例判定遵循“885”原则与各位同道分享。希望作为医院感染防控主力军的临床医务人员,能够提升医院感染诊断及防控能力,加强院感风险评估及防控意识,精准防控,杜绝院感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医患安全。一、医院感染8条判定原则1、住院患者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获得的感染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门急诊患者未住院,但因医疗活动等导致的感染判定为医源性感染。医疗机构感染病例分类及名称参见附录 A。2、符合不同部位医疗机构感染判定标准的感染,如手术部位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等。3、医疗机构感染的判定应依据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其他临床资料综合判断。4、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时应排除非感染性疾病引起相应的症状、体征、影像学改变和实验室结果。5、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时应排除入院时已经存在的感染和入院时已经处于潜伏期的感染。6、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时应注意医疗机构感染可以在医疗机构内出现临床表现,也可以在出院后出现临床表现。7、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时宜明确感染的病原体,判定病原体时应排除污染或定植菌。8、临床医师及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人员应互相配合,及时判定医疗机构感染病例。临床医师负责收 集和提供感染的症状、体征和检验检查等诊断依据,感染防控人员负责沟通和明确医疗机构感染判定。二. 医院感染8条判定依据1、 患者出现下列情况应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2、 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起至发病时的时间超过其平均潜伏期的感染。3、 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第 3 个日历日及以后发生的感染。4、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5、 在原有感染部位的基础上出现新的部位感染(应排除脓毒血症的迁徙病灶及原有感染的并发症)。6、 新生儿在医疗机构内经产道或胎盘获得的感染需根据感染时间来判断,新生儿发生在入院第 3个日历日或以后的感染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7、符合不同部位医疗机构感染判定标准的感染。8、 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因工作获得的感染应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三. 医院感染5条排除依据1、入院时已经存在感染的自然扩散,除非病原体或临床表现强烈提示发生了新的感染。2、感染后14 天为重复感染时间窗(repeat infection timeframe, RIT),在重复感染时间窗内同类型(相同部位的相同病原体或相同部位的不同病原体)的再次感染不列为新的感染。3、 新生儿经产道或胎盘获得的感染(如单纯疱疹病毒、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梅毒螺旋体、弓形虫等感染)并在出生后 2 个日历日内出现临床表现等证据,不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4、 鉴于潜伏期长且多为社区获得性感染的原因,以下病原体导致的感染不被判定为医疗机构感染:芽生菌、组织胞浆菌、球孢子菌、副球孢子菌、隐球菌、肺孢子菌。5、 潜伏感染的激活,如由于机体免疫功能降低所致潜伏感染病原体激活所致的水痘-带状疱疹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结核等。下载学习,感谢老师分享 看的我更迷茫了, lijingjing187 发表于 2024-8-10 08:11
看的我更迷茫了,
同感,感觉更模糊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希望新的诊断规范尽快出台,这里面很多新的内容,但现在没法说服临床接受这些理论,人家要规范依据 基于以上原则,我更想知道那个附录A在哪里可以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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