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可否与产房共用区域
我院为基层小医院,想新建手术室,由于位置资金等多种原因,只有产房对面区域可建,想求助:产房与手术室是否可以共用公共区域:如洗手池、无菌物品存放间、更衣室、污物间等。是否有更好的建议?可以呀,本来就都是Ⅱ类环境。 都是同质化管理的呢 本帖最后由 淡蓝鸽影 于 2024-6-28 16:37 编辑
首先要看贵院对这个新建手术室是怎么定位的,如果是洁净手术室,属于I类环境;而产房属于II类环境。
根据GB 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建筑要求:
7.1建筑环境
7.1.1 新建洁净手术部应避开污染源。
7.1.2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的顶层。
7.1.3洁净手术部应独立成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重症护理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 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输血科等联系便捷。 淡蓝鸽影 发表于 2024-6-28 16:34
首先要看贵院对这个新建手术室是怎么定位的,如果是洁净手术室,属于I类环境;而产房属于II类环境。
根据GB ...
基层小医院,资金都困难,怎么会建洁净手术室呀?有条件建洁净手术室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同意吴老师的观点,完全可以。 当然可以,都是要求II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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