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紫外线灯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请问各位老师:各临床科室产生的废弃紫外线灯,是属于生活垃圾还是医疗废物?应该如何包装处理?由总务科还是我们院感科来处理? 院感科没有这样的职责!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参照这一条。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6-4 16:05
院感科没有这样的职责!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啦
感谢老师分享,又学到了新的知识点 本帖最后由 春语 于 2024-6-4 17:06 编辑
我们医院是总务科管,按照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处理。 应该是后勤部门管理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6-4 16:05
院感科没有这样的职责!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谢谢吴老师的解答 感谢老师的解答 学习了,谢谢老师 我们交由器材科管理,因为紫外线灯属于消毒设备,所以废弃和申领都属于他们负责,谢谢 感谢老师的分享 我们是后勤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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