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界定
本帖最后由 wuxing718 于 2024-5-11 14:38 编辑各位老师好,我们院感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但是现在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不断的增加,除了放射科、放射治疗科、核医学、介入科以外,像手术室专门做骨科的医护也都要成为放射工作人员。所以我想问问各位老师同仁们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或法律文件能够界定放射工作人员的,有些文件规定了只要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就是放射工作人员,但是有的人一年只干几台关于放射的手术,设置有的人就有一台,这种情况下怎么界定呢,比如一个月必须满足照射多少小时或者每年满足多少工作量的界定,请各位老师指点一下! 这个不属于院感科管理的范畴,所以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个人认为,应该是按照每年可能受到的辐射剂量来规定。每年工作人员胸前佩戴的剂量计定期检测的目的之一不就是为了判定工作人员是否收到辐射伤害了嘛?如果像楼主提到的,每年就做几台手术,感觉没有必要花大力气给办理放射人员相关的许可,定期随访其防护和体检就可以。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放射工作人员由医院专门部门判定,涉及体检补贴等,不是院感的职责范围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属于职业病防治工作范畴,不是院感工作职责内容。 我们是投放和诊断人员办理了许可证、辐射安全证、健康档案(每2年体检一次),个人剂量;偶有接触的配备了个人剂量,健康体检 还有口腔科拍片的{:1_12:}一般这都是医务部门决定的吧。 junior86 发表于 2024-5-10 16:20
放射工作人员由医院专门部门判定,涉及体检补贴等,不是院感的职责范围
我们医院是公共卫生科和院感是一起的,所以就要负责这边的工作。 三国之英雄 发表于 2024-5-10 16:06
个人认为,应该是按照每年可能受到的辐射剂量来规定。每年工作人员胸前佩戴的剂量计定期检测的目的之一不就 ...
您的意见,我也想过,但是因为现在存在补助事项,并且按照文件指示:放射工作人员 radiation worker
受聘用全日、兼职或临时从事放射工作的任何人员。它就粗狂的定义了,没有细化。所以现在每年就算干一台手术也得算放射工作人员。 aaalxl 发表于 2024-5-11 08:28
还有口腔科拍片的一般这都是医务部门决定的吧。
您说的对,其实这个应该是医务处决定的,但是医务也不会管的。 个人愚见可以设定一个月或每年工作量来界定,既然你们是院感科负责,可以先拿个方案出来,然后交院感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 建议咨询卫监部门,因为放射人员工作证也是他们审核发放的,日常也是他们监督检查的。 郑成龙 发表于 2024-5-11 10:33
您说的对,其实这个应该是医务处决定的,但是医务也不会管的。
咨询上级部门,听卫生监督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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