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三管相关感染发生率问题
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第三章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15〕252 号)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15〕252 号):使用呼吸机住院患者中新发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病频率。单位:例/千机械通气日。
本省指标手册解读如下:
住院ICU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U住院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例数/同期住院ICU患者总人次
文字表达不一样,容易让大家产生歧义。
例次数更合理,就像院感漏报率一样,有些用例数,有些用例次数,国内就是这些指标定义经常矛盾,麻烦统一定义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4-4-8 21:40 编辑
个人愚见:2009年的《医院感染监测规范》规定的是“患者使用呼吸机总日数”,一直以来都是这么计算的,现在2023年《医院感染监测标准》规定的仍旧是“同期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总日数”。我们按照“同期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总日数”计算。 按照2023年《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执行。 个人想法,按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执行 木兮 发表于 2024-4-8 23:06
个人想法,按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执行
你们可以看看你们省内的等评标准,指标手册是不是和我们省一样,国家的等评标准我没找到指标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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