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珍福建福 发表于 2024-3-14 10:06

关于医废分类问题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
集中回收、存放。”在临床实践过程中,输液结束后,护士在拔除针头往往习惯性会将针头回插入输液瓶后带回处置室处理,这时候输液瓶不是就污染了吗?如果按照“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似乎不合规?如果要求拔针后带弯盘床旁处置,似乎难以实现,(临床确实输液工作量大)?如果针头裸露带回处置室处置,沿途又有针刺伤风险?这些问我感困惑?望各位老师,分享一下经验。

洋葱0418 发表于 2024-3-14 10:44

按规范执行是可以做到的

格日乐图 发表于 2024-3-14 10:50

贵院没有使用换药车或者治疗车吗?用车的话可以放到二层污染层直接处理

东莞院感 发表于 2024-3-14 11:15

我院拔针将针头插入输液管的茂菲氏滴管内,再到处置间分类放置(利器盒、输液袋)

陈华珍福建福 发表于 2024-3-14 14:01

感谢各位老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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