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职业暴露
GBZ/T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指导原则》7.6.4中明确HIV病毒接触后应于6个月内开展HIV追踪检查,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对服药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2020年11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艾滋病病毒暴露后预防技术指南(试用)》,中明确HIV追踪检查,包括在接触后的第2周、第4周、第8周及第12周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要求在基线调查时进行乙肝血清学检测、丙肝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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