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例疑似院感暴发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吗?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哪些事件?5例以上院感暴发属于公共卫生事件吗?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3-12-19 19:08 编辑不属于!
2003年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第十条 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一)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二)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不属于,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需要12h内上报当地卫健委、疾控中心。 以下属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
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以及疑似病人。
3、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发现群体性疾病。
5、发生毒剧物品、放射源物品等丢失。
6、发生医院内感染爆发流行。 xyzxyzxyzr-1 发表于 2023-12-19 17:03
以下属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
您的这个原文出处有吗? 路过学习了,谢谢
{:1_12:} 路过学习了 各位老师真的很专业有依有据!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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