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监测频次
请问各位老师,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监测频次是多久监测一次? 因为《医院感染监测标准》(WS/T 312-2023) 附录H《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中“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传染病标志物定时检验完成率”的分母是“每当年长期血液透析患者数”,分子是“当年完成传染病标志物检验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数”,都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的。所以想问问监测的频次是多久一次?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上有明确规定呀!
附录 H(规范性)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
H.4 监测方法
H.4.1 首次筛查:第一次开始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或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的患者应在治疗前进行 HBV、HCV、HIV 和梅毒螺旋体检测。
H.4.2 长期血液透析患者应定期复查血源性病原体标志物,HBV 和 HCV 应至少每 6 个月复查一次,HIV、梅毒螺旋体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11-13 16:03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上有明确规定呀!
附录 H(规范性)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
H.4 监测方法
谢谢老师回答,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是想问这个院感科多久开展一次数据统计,是每个月、每个季度、还是一年。 theeya 发表于 2023-11-14 15:21
谢谢老师回答,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是想问这个院感科多久开展一次数据统计,是每个月、每个季度、还是 ...
标准很明确呀,是以年为单位,那就是一年统计一次,每个月没办法统计的。 这个院感科的统计应该以年为单位统计,但是对科室要求的时候还是要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的检测频次:1.首次开始血液透析的患者、由其他血液透析室(中心)转入或近期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即使血源性传染疾病标志物检测阴性,至少 3 个月内重复检测传染病标志物。
2.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 6 个月检查 1 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院感科的统计应该以年为单位统计,窗口期患者3个月重复检测传染病标志物,我院长期透析的患者每3个月检查 1 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标志物 第一次开始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或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的患者应在治疗前进行 HBV、HCV、HIV 和梅毒螺旋体检测。长期血液透析患者应定期复查血源性病原体标志物,HBV 和 HCV 应至少每 6 个月复查一次,HIV、梅毒螺旋体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11-14 15:34
标准很明确呀,是以年为单位,那就是一年统计一次,每个月没办法统计的。 ...
非常感谢老师的解答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11-13 16:03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上有明确规定呀!
附录 H(规范性)门诊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
H.4 监测方法
谢谢老师分享,又涨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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