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的“病原学送检率”
今年新发的“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中的核查提示表,里面只提到了各种标本微生物培养送检的有关要求,还要建立送检率基线,似乎不包括炎性标志物。我们以前都是统计包括炎性标志物在内的送检率,现在是也要统计微生物送检率吗? 今年发布的是《关于进一步推进“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 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的函》,所以就是参照2021年的《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我们浙江省是两个标准都要求的。 个人感觉是提高微生物相关病原学送检,规范诊疗,为临床感染精准诊疗提供依据,而不是作为以后独立的质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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