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不清,你们这个院领导也不咋地,再这样下去,帽子被摘了还不知道咋回事呢,你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翻给院长看,他才是第一责任人{:1_12:} ssrs 发表于 2023-7-6 16:50
老师,还有输液管路
使用过的输液器属于医疗废物。以前是滴斗以上部分与输液瓶一个处理方式,以下部分属于医废,但现在我们这要求整个输液器都按照医废处置。 这不是操作者分类错误的问题吗?当然是科室和当事人的问题啊。院感考核给这个科加倍扣分!但是领导也要搞搞清楚,如果所有科室都这样,说明培训不到位,日常考核不严,但是一个科室个别的案例,怎么能是院感办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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