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性利器盒需要注明开启时间吗
前天监督所检查,给我们反馈的问题是损伤性利器盒需注明开启时间,我认为登记记录本上有回收记录,就能足以说明利器盒使用时限,他们检查到的问题有文件要求利器盒必须要注明开启时间吗? “利器盒需注明开启时间”,这个肯定不是院感专家提出来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 年版)》
利器盒达到 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损伤性利器盒的开启时间我们一直都有写,不超过48小时。 同样有这样的问题,我们这边监督所来查也是要求标注时间,根本没有意义,但是我们还必须得执行 我们只是建议根据科室产生量,来领取大小合适的利器盒,最好不超过48小时,达到 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只要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应该标准开启时间。 我们没有要求 需要,否则执法监督就没有办法用48小时来罚你款了。每次来都以这个理由罚款,还一次发0.2w-0.5w。说什么也不听,就是来罚你的。 哈哈哈,,,学习了,赶紧把我们的利器盒写上时间 。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我没有要求他们写效期了,本来临床很快就达到3/4要封口的。 注明开启时间的理由呢?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明确指出来:损伤性废物,应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不写 需要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都有据可循,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我院也是按照5楼老师讲的那样执行的 损伤性利器盒的开启时间我们一直都有写,不超过48小时。 我们要求写上开启时间、满3/4封口废弃、不超过48小时无论收集满度多少也要封口废弃。 按规定需要标注开启时间和封闭时间,从这个时间就可以看出是不是超过48小时 我们医院一直写,而且具体到分钟 我们医院一直写,而且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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