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文字有误吧?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的4.7.3中“洗手龙头数量少于手术间数量的2倍”,是不是书写有误?另外,洗眼器要提供纯水,临床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做到?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3-6-9 21:09 编辑您这个是哪里看到的?
GB50333-2013中没有4.7.3
《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10.2.3 洁净手术部刷手间的刷手池应同时供应冷、热水,设置洗手、消毒、干洗设备。并应设置有可调节冷热水温的非手动开关的龙头,按每间手术室不宜多于2个龙头配备。
《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5.2 外科手消毒设施5.2.2洗手池及水龙头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合理设置,每 2~4 间手术间宜独立设置1 个洗手池,水龙头数量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另外:洗眼器要提供纯水?这又是哪里的规定?洗眼器为什么要用纯水?纯水是要设备的,哪家医院能做到?
了解了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翻看了《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确实没有你提到的 4.7.3条款。 2023年3月17日新发布的 GBT 42392-2023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路过学习了。。。。。。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GBT 42392-2023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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