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输液瓶(袋)公示制度
现在医疗机构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桶等。根据相关规定,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但不能用于医疗、食品等用途。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回收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制定可回收输液瓶(袋)的公示制度,定期进行公示,包括回收公司的资质、回收合同、回收量、监督电话等,但目前没有一个合适的公示模板。哪位有适合的模板可以提供一下供参考?这个好像跟院感工作有点远。从来没接触过。。 路过、、、、、、、、、、、、、、、、 一般对外公示都是院办管,也有在其他部门的;可以问一下本单位管公示的部门。 这是后勤管的,相关的公示也应该他们去找人弄 个人愚见,输液瓶不属于医废,应该后勤保障科和护理部共同制定。 我们是第三方给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我们是后勤管的,相关的公示也应该他们去执行 总务科弄公示栏内容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这个不归院感科负责。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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