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yu 发表于 2022-12-29 11:29

可回收输液瓶(袋)公示制度

现在医疗机构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桶等。根据相关规定,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但不能用于医疗、食品等用途。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回收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制定可回收输液瓶(袋)的公示制度,定期进行公示,包括回收公司的资质、回收合同、回收量、监督电话等,但目前没有一个合适的公示模板。哪位有适合的模板可以提供一下供参考?

上善 发表于 2022-12-29 13:26

这个好像跟院感工作有点远。从来没接触过。。

lj149114 发表于 2022-12-29 14:24

路过、、、、、、、、、、、、、、、、

yage 发表于 2022-12-29 14:39

一般对外公示都是院办管,也有在其他部门的;可以问一下本单位管公示的部门。

肚子痛的兔子 发表于 2022-12-29 14:50

这是后勤管的,相关的公示也应该他们去找人弄

Yyx 发表于 2022-12-29 15:27

个人愚见,输液瓶不属于医废,应该后勤保障科和护理部共同制定。

姜姜 发表于 2022-12-29 15:41

我们是第三方给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

13994143377 发表于 2022-12-29 15:52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罗春英 发表于 2022-12-29 16:02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我的未来 发表于 2022-12-29 16:19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江山多娇 发表于 2022-12-29 16:30

我们是后勤管的,相关的公示也应该他们去执行

jerkran 发表于 2022-12-29 16:59

总务科弄公示栏内容                                                                     

jcyyhlb 发表于 2022-12-29 17:01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hong章鱼 发表于 2022-12-30 08:52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1-1 09:38

这个不归院感科负责。

宋红卫 发表于 2023-1-4 16:00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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