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佑赫 发表于 2022-8-26 10:11

如何界定侵入性操作及器械范围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中定义侵入器械为借助手术全部或者部分通过体表侵入人体,接触体内组织、血液循环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部位的医疗器械,包括介入手术中使用的器材、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器械和暂时或短期留在人体内的器械等。本规则中的侵入器械不包括重复使用手术器械。而480号文件中定义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的防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和透析相关感染的预防与控制。与是诊疗活动中与外科手术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包括介入诊疗操作、内镜诊疗操作、CT/超声等引导下穿刺诊疗等)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具体改如何界定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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