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各省《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 》
按生活垃圾处理,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新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玻璃瓶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置,只是可以不使用利器盒。但是具体执行起来有难度,因为卫监所、环卫并没有统一这一认知,而且玻璃瓶按照损伤性废物交接这一数量巨大,医废公司也不接收。期待官方权威回复。 按输液瓶处理,算生活垃圾 murong8070 发表于 2022-5-16 08:21
参考: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各省《关于切实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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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应该是按照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处置,但不能私自处置,应交由专门的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回收 按生活垃圾处理,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按照可回收生活废物处理,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22-5-10 07:55
按生活垃圾处理,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白老师 我们的上级培训喊作为损伤性处理,只是不用装利器盒,新规表示很困惑,按照损伤性的转运成本大大增加。 根据《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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