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消毒剂生产厂家对皮肤粘膜消毒剂开启后的有效期进行说明!!!
各位老师,目前,国家规范及标准未对皮肤消毒剂开启后的有效期进行全面的规定,只对小包装的皮肤消毒剂规定为7天,快速手消毒剂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大包装(例如500mL)的皮肤消毒剂未进行规定,各医院只好自行规定,有的为1周,有的为2周,有的为1个月,十分不统一,也没有循证医学证据,因此个人建议国家应对消毒剂厂家进行要求,由厂家进行说明,在说明书中进行载明。大家有什么建议? 国家规定的7天并不是指小包装的呀!《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消毒剂的使用,特别是开封后的消毒剂,由于接触环境、存储环境和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不同,因此,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变量,使用期限不能够进行有效的标注。消毒剂的使用规范是确保消毒剂的有效物含量、微生物指标的基础,常规易失效、分解的产品都配备有检测指示卡,可以测试有效浓度。酒精类、碘类易挥发的产品也都有相关的开封后使用期限。用于皮肤消毒的产品则更要注重其消毒有效性,消毒剂的使用至关重要,是预防各类感染发生的重要手段,各个医院根据国家规范,可以提升医院管理力度,加强消毒剂的管理。 txyy_ygk 发表于 2022-2-18 12:26
国家规定的7天并不是指小包装的呀!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 ...
现在常用于皮肤消毒的消毒剂,主要是碘、酒精、过氧化氢类产品,存在一定的挥发性;开启过程中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且不易监测,因此对相关产品使用期限做了相关规定。含氯类、过氧乙酸类消毒剂,一般配备消毒剂浓度测试纸,可以即时监测消毒剂的浓度。对于需要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如戊二醛、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等,也都配备有消毒剂浓度测试卡,可以即时监测浓度。 txyy_ygk 发表于 2022-2-18 12:26
国家规定的7天并不是指小包装的呀!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 ...
对于消毒剂的有效浓度,不应该机械的考虑消毒剂的存放时间是多少,更重要的是要确保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消毒剂厂家添加产品稳定剂,也可实现长时间的存放,因此,个人觉得使用消毒剂应该关注的是消毒剂的有效性(有效含量)和安全性(是否被污染),而不单纯的是消毒剂的使用时间和放置时间。
路过学习,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 感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感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感谢老师分享、路过学习了 大瓶不是一个月嘛 谢谢各位老师的关注,正因为开瓶后的消毒剂的使用受很多因素影响,例如大瓶的消毒剂各医院规定不同,有的为一个月,有的为7天,这些都 是没有依据的,因此我建议这项工作由厂家来做,在说明书中明示,使用单位执行就可以了。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多谢多谢大家!{:1_1:} txyy_ygk 发表于 2022-2-18 12:26
国家规定的7天并不是指小包装的呀!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 ...
老师的讲的对,国家规定的7天并不是单指小包装的!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 感谢老师们的分享,路过学习了! 关于消毒剂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我们是按照消毒剂的使用方法规定的,采用蘸取的消毒剂(如注射用皮肤消毒用碘伏)只能使用7天,采用倾倒方式使用的可以使用30天(手术用皮肤消毒或对小容器进行分装用的500ml碘伏)。检查老师也同意这种方法,但我忘记这个规定出自哪里了{:1_4:} dyyymzl 发表于 2022-3-10 14:07
关于消毒剂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我们是按照消毒剂的使用方法规定的,采用蘸取的消毒剂(如注射用皮肤消毒用碘伏 ...
我也想知道出处在哪
我们现在还在讨论时间有多久。但是出处还是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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