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色 发表于 2021-10-21 16:12

各项消毒记录用√号表示已消毒不允许吗?

上级部门来我院督导检查说不允许用√符号表示已消毒,必须填写“”已消“”前提是我们的消毒记录有填表说明的,请教专家、老师给与解答。

吴晓梅 发表于 2021-10-21 16:26

专家检查确实是这么说,但临床上也不容易,尽量减少一点他们的工作量。

春天的使者 发表于 2021-10-21 16:47

个人认为可以,目的是显示我们工作已做,程序越简单越好。

YNH382828 发表于 2021-10-21 16:52

哪个文件说不允许了?这是专家自己的看法。

水清浅166 发表于 2021-10-21 16:58

检查的专家五花八门的,很多人都是自己理解。我一般去检查都是遵照各项规章制度指南,没有提到的,不违反院感原则就可以了,检查是为了促进院感工作更好的完成,不是为了吹毛求疵的。
从临床到院感来的最大感慨就是:涉及到院感的各项检查太多,检察人员本身好多人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临床的人好多事很难做。{:1_1:}

小臣臣 发表于 2021-10-21 17:06

检查的标准应该是适合,不违反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个人主观想法,要切合实际情况,可以提出相应建议,更好的服务于临床

lisa1 发表于 2021-10-21 17:11

水清浅166 发表于 2021-10-21 16:58
检查的专家五花八门的,很多人都是自己理解。我一般去检查都是遵照各项规章制度指南,没有提到的,不违反院 ...

赞成~个人觉得用标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作为标准来检查才是对的,最不喜欢一些专家在检查的时候不是按标准和指南说话,而是以自己医院的做法来说话。

鱼、想飞 发表于 2021-10-21 17:19

专家不能以个人的观点作为检查标准。

蓝雨澜风 发表于 2021-10-21 17:20

专家说得也没有错,我们在制表的时候,每一页最后加一行备注栏,写明:消毒工作完成后,在对应栏内划√并签名,,专家就是这个意思吧,对我们而言,就是加一个备注的小事

xudongmei1111 发表于 2021-10-21 21:20

专家不能以个人的观点作为检查标准。

hkyyzhm 发表于 2021-10-22 08:23

临床接收各个职能科室的督导,尽量减少临床负担,能体现实际工作意义就行。

tghk 发表于 2021-10-22 09:06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wzlxw 发表于 2021-10-22 09:22

院感工作检查,以国家规范、指南为原则,不违反原则,都应该是对的,不能以自己的看法左右别人的意愿或做法。很是反感来检查工作的专家,各家说法不同,整的医院、科室不好工作。{:1_4:}

春来秋去 发表于 2021-10-22 09:29

院感工作检查,以国家规范、指南为原则,不违反原则,都应该是对的

小尖中心卫生院 发表于 2021-10-22 10:29

基层医院每个专家来都给一个指导意见,不知道谁对谁错!

bd香麦 发表于 2021-10-22 11:01

检查我们的专家说了,你打 √ 就能证明你都做了吗{:1_10:}

zh17944490 发表于 2021-10-22 11:19

个人认为可以,目的是显示我们工作已做,程序越简单越好。

希望无敌 发表于 2021-10-22 11:24

以国家规范、标准、指南为准,能说明问题就行,不要过多增加科室的负担。

院感小哥 发表于 2021-10-22 11:55

最关键是做了,至于记录是打勾还是写已消,有什么关系呢

ou123456 发表于 2021-10-22 13:45


最关键是做了,至于记录是打勾还是写已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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