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浸泡
各位老师好,《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中要求“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好理解,使用后便不再重复使用。使用中的消毒剂也不可以吗?假如使用后抹布经过清洁拧干后,能再次放入浸泡过抹布、浓度仍合格、时间未超过24小时的消毒剂中吗?期待前辈指教{:1_1:}
个人理解应该是需要消洗消类的洁具不能再次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 规范中的意思是指使用过已经污染的不能再次浸泡,如果经过流动水清洗拧干成为清洁的,是可以再次浸泡。 上面老师说的对。。。。。 本条规定实际上是为了推进洁具的集中洗消、集中供应。
如果集中洗消,且每个单元的洁具数量足够多,那么这些困惑就迎刃而解。 其实就是要遵循卫生洁具的管理规范。一块抹布只使用一次:清洁干燥备用的抹布蘸取含氯消毒液擦拭环境后就放置于污箱,然后做清洁消毒干燥备用,如此反复。不可以将使用后的抹布再次在含氯消毒剂中浸泡或清洗之后再次使用。个人理解 xhmj 发表于 2021-8-23 10:04
其实就是要遵循卫生洁具的管理规范。一块抹布只使用一次:清洁干燥备用的抹布蘸取含氯消毒液擦拭环境后就放 ...
同意老师看法,就是这样理解的 感谢各位老师的回复,我个人理解这个二次浸泡,是为了防止抹布未清洁,直接在消毒液中过一下水(未达到浸泡半小时)未能彻底消毒后的再次使用。如果抹布经过清洁后再次在原液中浸泡半小时是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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