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f_500 发表于 2021-8-12 10:16

关于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医院感染只需要设专职人员,隶属于护理部或预防保健科下面,真有那么重要吗?疫情期间都这样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21-8-12 16:12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这是有章可循的。

lijing520 发表于 2021-8-12 16:45

{:1_1:}{:1_1:}{:1_1:}{:1_1:}

太湖福音 发表于 2021-8-12 18:42

确实如此,大家一定要争取上级支持。

陈川 发表于 2021-8-13 10:1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这是有章可循的。

1411398739 发表于 2021-8-15 16:07

确实如此,大家一定要争取上级支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