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间要隔成四小间,哪个文件支持
医疗废物暂存间要隔成清洁区,存放区,清洗区,哪个文件可以得到支持?工程部不让隔,求助各位老师 老师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http://www.mqxwsjd.com/nd.jsp?id=864,老师我们医院的设置和这个规范差不多,您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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