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使用后的血标本处理
请问各位老师:检验科血标本使用后均做高压处理,临床科室自行做血气分析等使用后的血标本大家是怎么处理的?是直接当感染性废物处理吗?谢谢我们就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9-11-28 15:26 编辑
个人愚见:可以直接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依据
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感染性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按照上面的标准,并没有要求对废弃的血液、血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临床科室自行做血气分析等使用后的血标本,如果不是传染病人的,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套双袋 谢谢各位老师回复{: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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