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
请教各位老师:发生职业暴露后,暴露源与暴露者均留取了本底资料,暴露源和暴露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均为阴性,请问暴露者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追踪吗? 都阴就没有必要再追踪了吧 需要注意有潜伏期的问题。。。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追踪,因为阴性不是百分百阴性,传染病有窗口期。 鼠儿果 发表于 2019-11-20 10:03都阴就没有必要再追踪了吧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追踪,因为阴性不是百分百阴性,传染病有窗口期。 我们是建议打乙肝疫苗,三个月复查乙肝,因为国内乙肝比较多,就当乙肝窗口期处理,不知对不。 暴露者建议注射乙肝疫苗,三个月后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我也认为:都阴就没有必要再追踪了吧 谢谢老师的解答,我们医院是进行了追踪,但是上面的老师说不用追踪。不知道怎样操作才是正确的了。迷茫! 需要追踪,规避窗口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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