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求医生报院感报告卡后同时开说明医嘱和做病情分析吗
临床工作中遇到疑问,发生院感事件后,临床医生除了报卡,还要求医生开说明医嘱(如填报院内感染报告卡),病程记录做院感分析吗。其实这样做有助院感科查漏,避免患者专科后医生重复报卡,上级部门检查病历室也有痕迹。但医务科提出疑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这个医嘱会成为法律上一个争议吗?或者患者会捉医院感染这个字眼不放。请问大家有何高见。 希望各位老师多提意见,多支持我们这些职场小白。 我们是网络直接上报,不需要填卡,病例分析还是应该的,瞒是瞒不住的。 个人愚见:医嘱没必要开!病程记录什么部位感染(没必要写明白医院感染)、使用什么抗菌药物就可以了。 希望各位老师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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