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
综合医院污水处理的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怎么区分? 请老师参考!重点关注红色字体!!!医院污水站建设规范 第 1 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防止医院排 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 放,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即将颁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 施,编制本技术指南。 指南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并兼顾各地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为医院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供卫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参考。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专科医院(传染病 医院(包括结核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妇产科医院和精神病医院 等等)各类医院污水的处理。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其它医疗机构和兽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可 参照执行。 1.2.2 本指南内容包括医院污水的收集、工艺选择、竣工验收、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职业卫 生和劳动卫生等方面。 1.2.3 本指南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根据 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九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 年 7 月 12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 7 月 12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 1 号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253 号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9-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1997 年版)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07:88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正在制定的《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和定义 1.4.1 医院性质分类 本指南中将各类医院按性质分为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两类,与卫生系统对医院及医疗机 构的划分方法有差别。指南所指传染病医院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 院。指南所指综合医院为不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和各类非传染性疾病的专科医院。 1.4.2 医院污水 指医院产生的含有病原体、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酸、碱以及放射性等的污水。 1.4.3 污泥 指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1.4.4 废气 指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5 医院污水的来源及危害 1.5.1 医院各部门的功能、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 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 光照像洗印、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手术室等排水;医 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单身宿舍、家属宿舍排水。不同部门科室产 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 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等。而且不同性质医院产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 同。医院污水较一般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复杂。 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 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 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1.5.2 医院污水受到粪便、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 疾病或造成伤害。 1.5.3 医院污水中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COD 和动植物油等有毒、有害物质。 1.5.4 牙科治疗、洗印和化验等过程产生污水含有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等,部分具有 致癌、致畸或致突变性,危害人体健康并对环境有长远影响。 1.5.5 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 a-、β -和γ -放 射性,在人体内积累而危害人体健康。 1.6 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1.6.1 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1.6.2 减量化原则。 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 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1.6.3 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1.6.4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 分类指导。 1.6.5 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 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 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 件的能力。 1.6.6 生态安全原则。 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 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 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 2 章 医院污水水质、水量及排放标准 2.1 医院污水的收集 2.1.1 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 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严格控制和分离医 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将医院产生污物随意弃置排入污水系统。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院,在 设计时应将可能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开, 现有医院应尽可能将受传染病 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别收集。 2.1.2 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传染 性污染物,如含粪便等排泄物,必须按我国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的粪 便等排泄物应单独处置或排入专用化粪池,其上清液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不设化粪池的医院应将经过消毒的排泄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2.1.3 医院的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 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2.1.4 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2.2 医院污水排放量 2.2.1 医院污水排放量 1、新建医院 新建医院污水排放量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4 号进行取值设计, 做 到 清 污 分 流 , 节 ?a href="http://www.850500.com/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p> 2、现有医院 1)污水排放量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无实测数据时可参考下列数据计算 (1) 设备齐全的大型医院或 500 床以上医院: 平均日污水量为 400~600L/床.d, kd=2.0~2.2, kd 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2) 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或 100~499 床医院: 平均污水量为 300~400L/床.d, kd=2.2~2.5, kd 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3) 小型医院(100 床以下): 平均污水量为 250~300L/床.d, kd=2.5, kd 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2.2.2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类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以床位数分为 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 900、1000 及 1000 以上等。 2.3 医院污水水质 2.3.1 新建医院 每张病床污染物的排污量可按下列数值选用: BOD5:40-60g/床.d,CODcr:100~150g/床.d,悬浮物:50~100g/床.d; 根据每张病床污染物的排出量和 2.2.1 中水量计算新建医院的设计水质。 2.3.2 现有医院 1) 污水水质应以实测数据为准; 2) 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参考表 2-2。 表 2-2 医院污水水质 2.4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2.4.1 现有标准 现在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将医院污水按其受纳水体不同的使用 功能等规定了相应的粪大肠杆菌群数和余氯标准,对 COD、SS 等理化指标无特别要求,只 需达到要求相对较低的其他排污单位标准,且只给出余氯下限而无上限。 根据现行标准,现有医院污水处理工艺级别低,主要存在(1) 悬浮物浓度高,影响消毒效 果;(2)水质波动大,消毒剂投加量难以控制;(3) 消毒副产物产生量大,影响生态环境的安 全;(4)余氯标准无上限,过多余氯危害生态安全等问题。 2.4.2 新标准 为了加强对医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环境标准体系,国家已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编 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新标准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 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 2、在生物指标上,新标准对排入下水道与排入水体的医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标准严格 区分医院性质, 同时根据污水去向分为两个等级, 并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各级 指标。 3、 新标准考虑了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性问题, 针对不同性质医院及污水去向对消毒时间和 余氯量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了余氯标准的上限。 4、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 COD、BOD5、SS、 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 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考虑氨氮也消耗消毒剂,对氨氮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第 3 章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 3.1 工艺选择原则 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根据 1.4.1 中医院分类,分为 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 医院污水处理后排放去向分为排入自然水体和通过市政下水道排入 城市污水处理厂两类。 医院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出水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 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 工艺选择原则为: 3.1.1 传染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消毒处理。 3.1.2 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3.1.3 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 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3.1.4 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 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 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图 3-1 不同处理工艺的应用情况(略) 3.2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工艺 对于处理出水最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应加强其处理效果,提高 SS 的去除率,减少消毒剂用量。加强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 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 3.2.1 工艺流程 1、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加强处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对现有医院中应用较多的化粪池、接触池 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设施,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 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2、一级强化处理 对于综合医院(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 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 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图 3-2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流程(略)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 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 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 接触池出水达标排 放。 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消 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3.2.2 工艺特点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可以提高处理效果,可将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去除,提 高后续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 其中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可充分利用 现有设施,减少投资费用。 3.2.3 适用范围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适用于处理出水最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 院。 3.3 二级处理工艺 3.3.1 工艺流程说明 二级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 。医院污水通过化粪池进入调节池。 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好氧池进行生物处理, 好氧池出水进入接触池消毒,出水达标排放。 调节池、 生化处理池、 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焚烧。 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图 3-3 二级处理工艺流程(非传染病和传染病污水)(略) 传染病医院的污水和粪便宜分别收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预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后进入调 节池,病人的粪便应先独立消毒后,通过下水道进入化粪池或单独处理(如虚线所示) 。各 构筑物须在密闭的环境中运行,通过统一的通风系统进行换气,废气通过消毒后排放,消毒 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系统。 3.3.2 工艺特点 好氧生化处理单元去除 CODcr、BOD5 等有机污染物,好氧生化处理可选择接触氧化、活 性污泥和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如膜生物反应器、曝气生物滤池等工艺。采用具有过滤功能的 高效好氧处理工艺,可以降低悬浮物浓度,有利于后续消毒。 3.3.3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传染病医院(包括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和排入自然水体的综合医院污水处理。 3.4 简易生化处理工艺 3.4.1 工艺流程 简易生化处理工艺的流程为“沼气净化池→消毒” 。沼气净化池分为固液分离区、厌氧滤池 和沉淀过滤区。三区的主要功能分别为去除悬浮固体,吸附胶体和溶解性物质,进一步去除 和降解有机污染物, 最后通过沉淀和过滤单元去除剩余悬浮物和降解有机污染物, 保证出水 质量。所产生沼气根据气量大小作不同的处理,当 1m3 污泥制取沼气达 15m3 以上时,收 集利用;当 1m3 污泥制取沼气不足 15m3 时,收集燃烧处理。 图 3-4 沼气净化池工作原理图 (略) 3.4.2 工艺特点 沼气净化池利用厌氧消化原理进行固体有机物降解。沼气净化池的处理效率优于腐化池和 沼气池,造价低、动力消耗低,管理简单。 3.4.3 适用范围 作为对于边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的过渡措施,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 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第 4 章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医院污水处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预处理、物化或生化处理和消毒三部分。为防止病原微生物 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4.1 预处理 医院污水进行预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污物, 调节水质水量和合理消纳粪便, 利于后续处理。 4.1.1 化粪池 用于医院污水处理的化粪池主要有普通化粪池和沼气净化池。 普通化粪池和沼气净化池的原理是通过沉淀的作用先将有机固体污染物截留,然后通过厌 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有机物降解。沼气净化池处理效率优于普通化粪池。 篇二: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前 言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更加完善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体系,更好地保护 环境,防止疾病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特制订《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 总结了我国多年来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实践运行经验, 并吸收了国内医院污水处埋的科研成 果, 广泛地征求了医疗卫生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 最后经全国给水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 会审查定稿。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标[1986]1649 号"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 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批准《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为中 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标准,编号为 CECS07:88,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有关设计、施工单 位和生产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 上海市广东路 17 号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标准分技术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必须按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发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 1.0.2 条 凡现有、新建、改造的各类医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被病菌、病毒所污染 的污水部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第 1.0.3 条 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不符合排放标准时, 须进行单独处理后,方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或城市下水道。 第 1.0.4 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医院污水处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 1.0.5 条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具有处理效果好,管理方便,占地面积小,造价低廉 等优点,并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 1.0.6 条 经处理后的医院污水,其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等国家 规定的要 求;排入地面水域的医院污水,还必须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0.1 条 医院的分项给水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 88 确定。 第 2.0.2 条 医院的综合排水量、小时变化系数,与医院性质、规模、设备完善程度等 有关,亦可按照下列数据计算: 一、设备比较齐全的大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 400 ~ 600L/床?d ,k=2.O~2.2 。 二、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 300 ~ 400 L/床?d ,k=2.2 ~ 2.5 。 三、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 250 ~ 300L/床?d ,k=2.5 。 第 2.0.3 条 在无实测资料时,医院每张病床每日污染物的排出量可按下列数值选用: BOD5:60g/床?d ,COD:100~150g/床?d ,悬浮物:50~100g/床?d 第 2.0.4 条 医院污水处理流程及构筑物应尽量利用地形、采用重力排放。 第 2.0.5 条 在采用一级处理流程时,医院污水应与生活区污水、雨水分流;在采用二级 处理流程时,部分生活区污水与医院污水合流进行处理。 第 2. 0. 6 条 医院污水处埋设施应有防腐蚀、 防渗漏及防冻等措施。 各种构筑物均应加盖, 密闭时应有透气装置。 第三章 处理流程及构筑物 第 3.0.1 条 设计处理流程应根据医院类型、污水排向、排放标准等因素确定。 一、当医院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 一 级处理。 二、当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 污 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应采用二级处理。 第 3.0.2 条 医院污水处理流程可按下列确定: 一、一级处理工艺流程。 二、二级处理工艺流程。 三、在设计管道时,应设置事故超越管或采取相应措施。 四、在一级或二级工艺流程中,视需要条件确定水泵位置。 第 3.0.3 条 调节池、初次沉淀池、生化处理构筑物、二次沉淀池、接触池等应分 2 组, 每组按 50%的负荷计算。 第 3.0.4 条 化粪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计算容积,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第 3.8.2 条计算确定。 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不宜小于 36h。 第 3.0.5 条 医院污水处理应设调节池,其有效容积应按工作班次或消毒次数计算确定。 连续式消毒时,其有效容积宜为 8~5h 的污水平均数量。间歇式消毒时,其有效容积为日污 水量的 1/2~1/4。 注:重力式流程时,调节池容积可减少。 第 3.0.6 条 计量池有效容积,宜按最大时污水量的 1/4 计算。 第 3.0.7 条 医院污水处理流程中,当为重力式流程时,宜采用平流式沉淀池。 第 3.0.8 条 当调节池与初次沉淀池合并设计时,均应满足调节与沉淀的要求。 第 3.0.9 条 初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 一、沉淀时间按 1.5~2.0h 设计; 二、沉淀效率:BOD5 为 10~15%;SS 为 20~30%, 三、沉淀池每人每日污泥量(千物质)按 14~27g/床?d 计;污泥含水率按 95~97%计 算; 四、污泥区容积,按 2 日污泥量计算。 第 3.0.10 条 二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 一、 当用于生物膜法处理后, 沉淀时间按 1. 5~2. 5h 设计; 表面水力负荷按 1. 0~2. 0m3 /m2*h 设计; 二、每人每日污泥量 7~19g;污泥含水率为 96~98%; 三、污泥区容积,宜按 4h 的污泥量计算。 注:污泥量系指在 100℃下烘干恒重的污泥干重。 第 3.0.11 条 连续式消毒时,接触池容积应按下列参数确定: 一、污水在接触池中的接触肘间应按表 3.0.11 确定。 医院污水消毒接触时间表 表 3.0.11 用污水泵提升时,污水 量应按水泵每小时实际出水量计算。 第 3.0.12 条 间歇式消毒时,接触池的总有效密积应根据工作班次、消毒周期确定,宜 为调节池容积的 1/2。 第 3.0.13 条 连续式接触池构造应根据下列要求设计: 一、接触池应加设导流板,避免短流。 二、接触池的水流槽长度和宽度比不宜小于 20 : 1。 三、出口处应设取样口。 第 3.0.14 条 生物转盘的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生物转盘所需面积,宜按 BOD5 面积负荷计算。在无试验资料时,按下述参数计算: BOD5 面积负荷: 12g/m2?d ; 32 水力负荷:0.2m/m?d 二、生物转盘的设计能力,按平均日污水量计算。 三、进入转盘时污水的 BOD5 浓度,应按经调节沉淀后的数值汁算。 第 3.0.15 条 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设汁负荷应由试验或参照相似污水的实际运行资料确定。 二、应用轻质、高强、比表面积大和空隙率高的组合体或小卵石、中波石棉瓦等做为填料。 三、填料厚度不宜低于 1.5m 。 四、曝气强度应按供氧量、混合和养护的要求确定。 第 3.0.16 条 当采用其他生化法时,应按照有关规范设计。 第四章 消毒剂及投加设备 第 4.0.1 条 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污水量、污水的水质、受纳水体对出水的水质要求、 投资和运行费用、药剂的供应情况、处理站与病房和居民区的距离,以及操作管理水平等因 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宜采用液氯、次氯酸钠、 漂白粉精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 第 4.0.2 条 当污水采用氯化法消毒时,其设计加氯量可按下列数据确定。 一、一级处理出水的设计加氯量一般为 30~50mg/L。
二、二级处理出水的设计加氯量一般为 15~25mg/L。 第 4. 0. 3 条 当用液氯消毒时, 必须采用真空加氯机, 并应将投氯管出口淹没在污水中。 严禁无加氯机直接向污水中投加氯气。 第 4.0.4 条 加氯机宜设置两套,其中一套备用。 第 4.0.5 条 一般情况下,宜采用小容量的氯瓶。氯瓶一次使用周期应不大于 3 个月。 第 4.0.6 条 单位时间内每个氯瓶的氯气最大排出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一、容积为 40L 的氯瓶:750g/h 。 二、500kg 的氯瓶: 3000g/h 。 第 4.0.7 条 加氯系统的管道材料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一、输送氯气的管道应使用紫铜管,严禁使用聚氯乙烯等不耐氯气腐蚀的管道。 二、输送氯溶液的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管,严禁使用铜、铁等不耐氯溶液腐蚀的金属管。 第 4.0.8 条 加氯系统的管道应明装,埋地管道应设在管沟内,管道应有良好的支撑和 足够的坡 度。 篇三:医疗污水处理要求与标准 医疗污水处理要求与标准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要求 1 全过程控制,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 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3 就地处理: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4 分类指 导:根: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 减量化: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 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 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 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 从工艺技术、 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 力。 6 生态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 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医院污水处理标准 一、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 连续三次各取样 500 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2. 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 500 个。 二、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以下表格的要求: 接触时间与总余氯量 三. 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1) 、蛔虫卵死亡率大于 95%; 2) 、粪大肠菌值不小于 10-2; 3) 、每 10 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四. 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 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 50℃, 并应持续 5 天以 上。 五. 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 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六. 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 准的要求为贯彻《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 法》,防止医 院排放污水对 环境的污染, 规范医院污水 处理设施的建 设和运行管理 ,促进医院污 水处理达标排 放,配合国家环保局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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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师分享,下载学习!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9-11-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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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请问老师有基层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置要求吗?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9-11-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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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站建设规范 第 1 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 ...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请问基层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的设置?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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