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2019版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感控新青年来源丨江苏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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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2019版)》《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的通知
(苏卫办医政〔2019〕26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血液透析管理相关规范,提升全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我委组织专家对2010年《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2019版)》(附件1)、《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两个规范请从我委网站下载。
附件1:江苏省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2019版).pdf
附件2: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pdf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9月5日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已出台,卫健委走在前面!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1.反渗水和透析液细菌计数:每月监测,<100cfu/ml 为合格, 当结果>50cfu/ml 时,应该干预。 2.反渗水和透析液内毒素:每季度监测,反渗水<0.25EU/ml 为合格,当结果>0.125EU/ml 应干预;透析液<0.5EU/ml 为合格, 当结果>0.25EU/ml 应干预。 3.置换液细菌计数:每月监测,<1×10-6cfu/ml 为合格。 4.置换液内毒素:每季度监测,<0.03EU/ml 为合格。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 血透中心(室)感染防控指引的通知》
两个地区的针对透析液的细菌总数的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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