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属于院内感染吗?监测由院感科做吗?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那么,食源性疾病属于院内感染吗?监测由院感科做吗?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细雪 于 2019-10-23 14:44 编辑问题一: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有一定的聚集性,大部分是发生在集中餐饮的场所。不一定是院内感染。问题二:《规范》中的第五条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规定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当在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信息。
第六条 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可疑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按照当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报告。
第七条 承担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任务的哨点医院应当按照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的要求,对特定食源性疾病开展主动监测。
所以还是以医院作为监测任务的主体,开展监测。个人认为:监测任务院感科牵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公共卫生科也可以由他们主导。
住院病人在医院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是否属于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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