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药物使用后药瓶及配药注射器需要特殊处理吗?
放化疗药物药瓶及配药注射器需要特殊处理吗?规范有这方面的要求吗?各位的医院是怎么处理的? 放化疗药物药瓶及配药注射器需要按药物性废物套双袋特殊处理。 放化疗药物药瓶及配药注射器需要按药物性废物处理,配药的注射器还是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吧{:1_7:} 国家卫计委WS/T 433-2013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2014.05.01执行):8.2.5 所有抗肿瘤药物污染物品应丢弃在有毒性物品标识的容器中。国家有的规定不一致会导致下面无所适从。目前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按照药物性废物进行处理。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9-9-2 16:12
放化疗药物药瓶及配药注射器需要按药物性废物套双袋特殊处理。
谢谢,但是好多国家规范性文件里没有找到。 ynosmile 发表于 2019-9-2 17:53
目前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按照药物性废物进行处理。
谢谢,但是国家规范性文件里没有找到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包装呀。有药液的需要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理没有药液就应该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呀,再说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放入感染性废物中处理呀 珍爱一生11 发表于 2019-9-4 15:52
谢谢,但是好多国家规范性文件里没有找到。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a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b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c免疫抑制剂。 国内没有明确要求,可以参考香港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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