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指等
各位老师,残断指等属于病理性废物,要是病人一再要求拿回断指,并向上级投诉,请问如何解决? 跟他解释并强调是属于医疗废物,不能带走。一般病人挺了解释都能理解,就跟取下来的钢板似的 如果实在要取回,让患者签字与临床科室签字,执行双签字制度。 我觉得应该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我同意楼上老师的意见,没有传染病的可以双签字自行带走,如果是传染病患者的,就严格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理 跟他解释并强调是属于医疗废物,不能带走。一般病人挺了解释都能理解,就跟取下来的钢板似的 飞飞2012 发表于 2019-8-14 15:12我觉得应该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 ...
同意老师的观点,没有传染病的患者,患者需要带走,可以带走,如果是传染病的就要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给患者和家属做好解释 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参照胎盘管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建议有患者及家属签字后,参照胎盘的管理,让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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