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玉姝范文豪 发表于 2019-8-14 11:27

残指等

各位老师,残断指等属于病理性废物,要是病人一再要求拿回断指,并向上级投诉,请问如何解决?

candylove7788 发表于 2019-8-14 14:07

跟他解释并强调是属于医疗废物,不能带走。一般病人挺了解释都能理解,就跟取下来的钢板似的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9-8-14 14:09

如果实在要取回,让患者签字与临床科室签字,执行双签字制度。

飞飞2012 发表于 2019-8-14 15:12

我觉得应该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tt2008 发表于 2019-8-14 16:20

我同意楼上老师的意见,没有传染病的可以双签字自行带走,如果是传染病患者的,就严格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理

陈川 发表于 2019-8-14 17:23

跟他解释并强调是属于医疗废物,不能带走。一般病人挺了解释都能理解,就跟取下来的钢板似的

磁湖之春 发表于 2019-8-15 08:43

飞飞2012 发表于 2019-8-14 15:12
我觉得应该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 ...

同意老师的观点,没有传染病的患者,患者需要带走,可以带走,如果是传染病的就要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给患者和家属做好解释

wzl-zjy 发表于 2019-8-15 08:49

参照胎盘管理,毕竟是病人身体的一部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wzl-zjy 发表于 2019-8-15 08:53

参照胎盘管理,普通病人的可以交给家人带走,传染病人的必须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患者委托院方处置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ynosmile 发表于 2019-8-15 10:39

建议有患者及家属签字后,参照胎盘的管理,让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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