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wsj668686 发表于 2019-5-21 16:45

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属于可回收垃圾,交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处理。

叶子@ 发表于 2019-5-22 09:24

青霉素的小瓶按生活垃圾处理。

倾心一世 发表于 2019-5-22 14:28

我们放到感染性医疗垃圾内

倾心一世 发表于 2019-5-22 14:30

小瓶内药物没有了我们按回收的生活垃圾,如果有药物按感染性垃圾

2634613213 发表于 2019-5-22 14:49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方木一 发表于 2019-5-22 18:20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爱如空气姚 发表于 2019-5-23 06:07

按未被污染输液袋处置,一起收集放置,统一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yufangganran 发表于 2019-6-1 10:12

我们是按照可回收处理的,希望有所帮助

云在青天水在瓶 发表于 2019-6-1 10:33

是按照可回收物签约回收处理的!

云在青天水在瓶 发表于 2019-6-1 10:36

我们是按照可回收物回收,一家回收公司来拉走再处理。

院感秋实 发表于 2019-6-10 16:38

如果没有被血液体液污染,就单独放到一个生活垃圾袋里面,有医疗废物回收公司顺便一起拿走。如果污染了血液体液就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方木一 发表于 2019-6-13 15:33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蓝天白云2 发表于 2019-6-13 16:53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卫生部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我们医院执行这个文件。

江山多娇 发表于 2019-6-13 17:29

青霉素瓶没人回收,如何处理?

linlinhejiajia 发表于 2019-6-14 09:34

我们市级有文件,没有污染的按生活垃圾处理,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按医废处理。化疗类的按照损伤性的处理

韦兰东 发表于 2019-6-14 09:58

我们按照利器处理,使用后放置在利器盒,按医疗废物处理

sunfish323 发表于 2019-6-14 11:23

青霉素的空瓶也属于医用垃圾不能随意丢弃需要专门回收后进行特殊处理

之初 发表于 2019-6-20 11:31

我们是按固体废物回收的

晨曦恋雪 发表于 2019-7-2 15:20

我们医院跟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的回收协议,包括输液瓶(袋),前提是没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所污染的

薛扣红 发表于 2019-10-11 13:29

没有污染的按生活垃圾处理,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按医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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