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暴发
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一)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二)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一、 Ⅲ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指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2. 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Ⅱ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指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 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2.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死亡。 3.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例以上人身伤害后果。
三、Ⅰ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指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 10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2.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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