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pintaiye 发表于 2019-2-21 16:56

VAP诊断置管48小时的困惑

现在很多国内指南对诊断增加了置管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的要求。但是院感的诊断标准没有改。跟临床沟通很困惑

牛美荣 发表于 2019-2-22 07:57

感控人员须加强业务学习,与此同时,感控人员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将院感知识不断地向临床医务人员渗透

wangze 发表于 2019-2-22 08:13

谢谢老师的指导!{:1_1:}

吴晓梅 发表于 2019-2-22 08:37

现在VAP的诊断确实不统一,很矛盾!
《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 509-2016
呼吸机相关肺炎: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所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
《中国成人医院获得性肺炎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 (2018年版)
VAP是指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患者接受机械通气48小时后发生的肺炎,机械通气撤机拔管后48小时内出现的肺炎也属于VAP范畴。
我们医院从2010年开始做ICU目标性监测以来,一直用“接受机械通气48小时后发生的肺炎”这个诊断标准,所以我们现在还用这个诊断标准,如果更改诊断标准,那就会影响VAP的发生率。

SWHXY123 发表于 2019-2-22 09:02

是的,那我们做ICU目标性监测时是否只能按《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 509-2016
呼吸机相关肺炎: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所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来判定呢?

六月花神 发表于 2019-2-22 10:33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分享。

138ABCD4396 发表于 2019-2-22 11:40

有新规定就应该遵照新规范。

Dr.马 发表于 2019-2-22 15:17

路过学习,感谢老师分解答!

偶然迷惑 发表于 2019-2-22 16:33

谢谢老师的分享 下载学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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