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物性废物
呵呵!我有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特向各位专家请教:2018年开展的“医院感染管理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检查中,关于使用后的输液瓶(袋)规范分类管理这一项“第3条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在执行中总是被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原卫生部印发的卫医发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药物性废物的定义是:“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我们医院处理方法是:由药剂科和保卫科上报上级相关行政管主管部门审批后,集中交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为数量极少,几年才会有一次。现在要求我们按照此次检查的标准将“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这个产生的数量较多又不能长时间存放、只有少数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又不在本地,我们该怎么实施呢?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目前是个难题,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我们少量的都单独包装,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了 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即可! 同意老师的观点,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老师们少量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这里的“少量”你们是怎么定义的,是多少斤以内比较恰当?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即可!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少量药品及开始后剩余的少量药物,可并入感染性废物中,应在标签上同时标注“感染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ynosmile 发表于 2019-1-29 11:46
目前是个难题,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呵呵!最大的难题是:2018年开展的“医院感染管理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检查中,关于使用后的输液瓶(袋)规范分类管理这一项“第3条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在执行中总是被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原卫生部印发的卫医发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药物性废物的定义是:“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我们医院处理方法是:由药剂科和保卫科上报上级相关行政管主管部门审批后,集中交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为数量极少,几年才会有一次。现在要求我们按照此次检查的标准将“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这个产生的数量较多又不能长时间存放、只有少数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又不在本地,我们该怎么实施呢?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lyluoxiuhua 发表于 2019-1-29 15:14
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即可!
呵呵!最大的难题是:2018年开展的“医院感染管理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检查中,关于使用后的输液瓶(袋)规范分类管理这一项“第3条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在执行中总是被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原卫生部印发的卫医发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药物性废物的定义是:“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我们医院处理方法是:由药剂科和保卫科上报上级相关行政管主管部门审批后,集中交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为数量极少,几年才会有一次。现在要求我们按照此次检查的标准将“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这个产生的数量较多又不能长时间存放、只有少数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又不在本地,我们该怎么实施呢?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得了 少量的医疗废物很难界定,规范应该明确。太模糊了,具体到工作中很难执行。关键是不是一个行政部门来监管医疗废物这项工作。 少量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关键就是这个“少量”,什么叫少量??也没有哪个权威部门来解答一下,让一线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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