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楚 发表于 2009-9-4 22:06

台湾有关标准操作规程-标准预防,您值得借鉴!

台湾的院感工作与美国跟得很紧,同时与我们也没有语言障碍,因此上传一些台湾的标准操作规程供大家参考!大家也可以进行一些讨论!

1 标准防护措施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5/08/25初订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9/04/01四版修订
前言
标准防护措施是针对所有医療(事)机构制订的基本防护措施,其建构的原则在于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含汗水)、不完整的皮肤和黏膜组织等都可能带有可被传播的感染原。标准防护措施中包含了多项预防感染措施,适用于所有医療(事)机构内所有的病人,不論是否为被怀疑或已被确认感染的病人;这些措施包括:手部卫生、依可能的暴露情形选用手套、隔離衣、口罩、眼睛或脸部防护具等个人防护装备、及执行安全注射。此外,在医療环境中的仪器及设备可能被具感染性的体液所污染,因此需要正确的管理以预防这些仪器及设备成为疾病传染的媒介(如:直接接触时应穿戴手套、对严重脏污及可重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在下一位病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正确的清洁及消毒)。在照护病人期间应该采用何种标准防护措施,取决于医护人员和病人之间的互动行为,以及可能暴触到的血液、体液和病原体。某些互动的行为可能只需要穿戴手套(如静脉穿刺);但其它的医療行为(如放置气管内插管时)可能就必须穿戴手套、隔離衣、脸部防护具或口罩和护目镜。针对各项标准防护措施的原理与原则进行教育训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医护人员在面臨新的狀况时比较容易做出正确决定并确实遵循执行。使用标准防护措施的重要性,我们以放置气管内插管为例,特别是在紧急的狀况下,虽然一开始未预期病人是受到感染的,但仍须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因为有可能在后续检验才证实病人是传染病个案(如SARS-CoV、脑膜炎双球菌)。执行标准防护措施同时也可以确保医护人员在提供照护期间,不会因为手部或设备的污染而造成病人感染。
标准防护措施指引新增项目
在疫情爆发期间调查发现的感染控制问题,通常代表需要新的指引建议,或需加强现有的感染控制建议以保护病人。本指引增加的三个部分为:呼吸道卫生/咳嗽禮节、安全注射行为、与在放置导管或执行经由腰椎穿刺的脊柱或硬脑膜外腔注射时(如脊髓X光摄影,脊柱或硬脑膜>**)佩戴口罩。因为这類的建议被认为是照护标准,但未被包含在其它指引裡,因此增加于标准防护措施中。过去由全面防护措施(Universal Precautions)发展而來的标准防护措施大部分是关于健康照护人员的保护,而现行修订新增的部分则着重于病人的感染防护。

呼吸道卫生/咳嗽禮节
在2003年SARS疫情爆发期间,病人与其家属成员在急诊部门造成SARS-CoV的传播,突显了医療单位在第一时间的警戒以及实时执行感染控制措施的需求(如急诊部门的收案与检伤分類区域、门诊及医师办公室)。为此提出呼吸道卫生/咳嗽禮节的策略,将与感染控制措施整合成为标准防护措施的一部分。此策略着重对象在于感染有未经诊断之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病人及其陪同亲友,以及所有在进入医療场所时有出现咳嗽、鼻塞、鼻涕或呼吸分泌物增加等症狀的人员。「咳嗽禮节」是衍生自结核杆菌的感控措施建议。呼吸道卫生/咳嗽禮节的内容包括了:
对医护场所中工作人员、病人及探病者的教育。
张贴标语,针对目标对象提供合适的(多国)语言以教育病人及其随同亲友。
感染源控制措施(例如:咳嗽时使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并立即将用过的卫生纸妥善丢弃;咳嗽者在可容许且合适的情况下使用外科手术口罩)。
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的手部卫生。
可能的话,于一般候诊区对呼吸道感染人员实施空间上的隔離,理想距離为3英呎或1公尺以上。

打喷嚏及咳嗽时遮掩口鼻或让咳嗽病人戴上口罩已被证实可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至空气中。但在某些单位中推行使用口罩的要求可能较为困难(如小儿科),此时强调咳嗽禮节则更具其必要性。而当身体距離接近至小于3英呎或1公尺,将增加经由飞沫途径传播感染的风险(如脑膜炎双球菌和A群链球菌),因此需将感染者与其它未感染者做适当的区隔。由许多文献资料中可归结出,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是手部卫生,不論是在医療院所内外对于预防病毒的传播和降低呼吸道感染的发生率都是相当有效的,这些措施之所以有效应是可降低较大飞沫中病原体的传播风险(如流感病毒、腺病毒、百日咳杆菌及肺炎霉浆菌)。虽然许多呼吸道感染会伴随着发烧症狀,但像百日咳及轻微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通常无发烧症狀,因此没有发烧并不代表没有呼吸道感染;而气喘、过敏性鼻炎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病人也可能咳嗽和打喷嚏,尽管这些病人通常不具传染性,咳嗽禮节措施仍需谨慎遵从。
当健康照护人员于检查或照护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狀之病人时,建议需遵行飞沫传染防护措施(如戴口罩)和手部卫生;本身受呼吸道感染之健康照护人员应避免直接接触病人,特别是高危险群的病人,若无法避免时则需佩戴口罩。

贰、 建议
标准防护措施
假设每个人都有可能已被可在医療单位内传播的病原体所感染或移生,于健康照护时应采取以下的感染控制措施。

一、 手部卫生

(一) 在健康照护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应避免碰触病人周围的环境表面,以预防干净的手因此而被污染,或受污染的手藉此将病原菌传播至病人周围环境表面。

(二)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手部卫生: 1. 接触病人之前; 2. 执行无菌操作技术之前; 3. 有暴触病人体液风险之后; 4. 接触病人之后; 5. 接触病人周遭环境之后。 需注意的是:穿戴手套不能取代手部卫生。因此若在符合上述时机且须穿戴手套的情况下,则在穿戴手套前或在脱下手套后,仍须执行手部卫生。

(三) 根据WHO医療照护机构手部卫生指引指出,使用酒精性干洗手液执行手部卫生比肥皂或抗菌皂所需花费的时间短、设置或携带方便、降低手部细菌或病毒數目的效果佳且较不伤手,所以WHO全面推广将酒精性干洗手液普遍设置在病人照护区域,或采医护人员随身携带等方式,使照护人员可以在执行臨床照护工作时,不需離开照护区域,即可使用酒精性干洗手执行手部卫生。

(四) 当双手有明显的脏污、受到蛋白质類(proteinaceous)物质的污染、或是沾到血液或体液时,或是暴露在可能产芽孢的微生物下(如困难肠梭菌或炭疽杆菌),需使用肥皂或抗菌皂洗手,但应注意勿经常在使用肥皂或抗菌皂洗手后立即使用酒精性干洗手液,因为这可能会增加皮肤炎发生的机会。

(五) 须和病人有直接接触的健康照护员工,在工作时不应穿戴人工指甲或其它指甲的装饰物;并应该经常修剪指甲,维持指甲尖端长度不超过0.5公分。

二、 个人防护装备

(一) 注意以下的使用原则:

1. 当和病人之间的互动行为预期可能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时,需穿戴如下列(二)-(四)项所述的个人防护装备。

2. 预防在卸除个人防护装备的过程中污染到自己的衣服或皮肤。

3. 在離开病人的房间或区域前卸除并丢弃个人防护装备。

(二) 手套

1. 当预期可能接触到血液或其它可能的感染物质、黏膜组织、不完整的皮肤或可能受污染的完整皮肤时(如病**小便失禁),应穿戴手套。

2. 穿戴符合工作性质,大小合适且耐久的手套。

(1) 若提供直接的病人照护,需穿戴医療用抛弃型手套。

(2) 清洁环境或医療设备,可穿戴医療用抛弃型手套或可重复使用的多功能手套。

3. 在接触病人和/或其周围环境后(包含医療设备),以适当的方式脱掉手套避免手部污染;不穿戴同一双手套照护一位以上的病人;不为了重复使用而清洗手套,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造成病原体传播。

4. 照护病人时,若手部由身体的污染部位(如会阴区域)移至身体的清净部位(如脸部),需要更换手套。

(三) 隔離衣

1. 于执行照护病人行为期间,当预期接触到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应穿上合适于工作的隔離衣以保护皮肤和衣服被弄脏或受污染。

(1) 当直接接触之病人有非自制性的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应穿上隔離衣。

(2) 在離开病人周围环境前卸除隔離衣并执行手部卫生。

2. 即使是与同一位病人有多次的接触,也不要重复使用隔離衣。

3. 可视人员进入目的及与病人互动情形、或依医院内部规范,决定进入高风险单位(如加护病房、新生儿加护病房、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 的人员是否须穿上隔離衣。

(四) 嘴、鼻及眼睛防护

1. 在照护病人过程中有可能引起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喷溅或产生飞沫时,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保护眼睛、口鼻的黏膜组织。或依执行工作时可能的需求选择口罩、护目镜、脸部防护具搭配使用。

2. 对未被怀疑需采取呼吸道防护之病人(如结核杆菌、SARS或出血热病毒),执行会引起飞沫产生的步骤时(如支气管镜检查、未使用密闭式抽吸装置的呼吸道抽吸,气管内插管),除了使用手套和隔離衣,需穿戴以下其中一项装备:完全覆盖脸部前方及侧面的面部防护具、附有防护罩面的口罩、或口罩及护目镜。

三、 呼吸道卫生/咳嗽禮节

(一) 教导健康照护员工呼吸道分泌物來源控制的重要性,以预防呼吸道病原体经由飞沫和可传递病原体之无生命媒介物(fomite)传播;特别是在小区中爆发季节性的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期间(如流感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腺病毒、副流感病毒)。

(二) 于医療单位内第一线会接触到病人的地方(如急诊的检伤站、住院手续办理处或候诊区、门诊区)执行以下的措施,以遏止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病人及其随同人员的呼吸道分泌物扩散:

1. 于门急诊及住院单位入口处和重要地点(如电梯、自助餐厅)张贴标语,并教育病人与其它具呼吸道感染症狀的人,当咳嗽或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他们的口/鼻,使用完毕后将卫生纸丢进垃圾桶,并在接触到呼吸道分泌物后执行手部卫生。

2. 提供卫生纸和免触碰开启的垃圾桶(例如:脚踏式的垃圾桶)供丢弃卫生纸。

3. 在门急诊及住院单位的候诊区或附近区域,提供执行手部卫生的资源以及教学。在位置便利合宜的地点设置酒精性洗手液,并随时注意是否已经使用完毕并予定期更换;洗手台处应提供洗手所需的消耗品(例如:肥皂、擦手纸)。

4. 例行性或在呼吸道感染盛行期间(如学校缺席率增加、寻求呼吸道感染照护的病人增加),于进入机构或医療单位时提供口罩给咳嗽病人和其它症狀的人(如伴随病人的人),并鼓勵他们和其它一般候诊区的人维持一定的距離,最好是在3英呎或1公尺以上。

四、 病人安置

(一) 安置病人时应考量是否可能造成感染原传播。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有引发传染他人风险的病人(如非自制性的分泌物、排泄物或伤口引流;被怀疑有呼吸道或肠道感染的婴儿),安置于单人病房。

(二) 病人安置应基于以下原则办理:

1. 病人已知或被怀疑感染之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2. 影响感染病人传播情形的危险因子。

3. 在拟安置感染病人的病房或区域中,可能造成其它病人发生机构内感染的危险因子。

4. 是否有单人病房可用。

5. 病人可选择共享病房的条件(如集中照护相同感染的病人)。

五、 病人照护设备和仪器/设施

(一) 建立可能已受血液或体液污染的病人照护设备及仪器/设施之控制、运送及处理的策略和流程。

(二) 对于已受污染的重要或次重要之医療仪器/器材,进行高程度的消毒和灭菌步骤前,使用建议的清洁剂移除有机物质,以确保消毒与灭菌之功效。

(三) 当处理有明显的污染或可能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的病人照护设备和仪器/设施时,依照预期的污染程度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隔離衣)。

六、 照护环境

(一) 依病人接触和污染的程度及病人单位的特性,建立其环境清洁管理指标,以及常规性或有针对性的环境清洁方法与流程。

(二) 清洗及消毒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表面,尤其是病人周围的区域(如床边扶手、床上桌)以及病人照护环境中经常接触的表面(如门把、病房厕所内及周围的表面),需较其它环境表面有更频繁的清洁次數(如候诊区的水平表面)。

(三) 使用的消毒剂需经认证注册,且对常見污染医療环境的病原体具殺菌效果,并依厂商的說明使用。 当感染原(如輪狀病毒、困难肠梭菌、諾羅病毒)有持续传播的迹象,可能是病原体已对那些使用中的消毒剂产生抵抗力,此时应改变选择较有效的消毒剂。

(四) 于提供儿科健康照护或候诊区有孩童玩具的场所(如妇产科和诊所),依以下的原则建立定期清洗和消毒玩具的策略与流程:

1. 选择易于清洗和消毒的玩具。

2. 勿提供共享的绒毛玩具。

3. 大型固定玩具(如攀登装备)需至少每周或每当有明显脏污时进行清洗或消毒。

4. 若玩具有可能接触到嘴巴,在消毒后需用水冲洗,或是使用清洗机清洗。

5. 当玩具需要清洗和消毒时应立即进行,否则应储存在有标示的容器中,并与其它干净随时可使用的玩具分开。

(五) 订定预防污染及清洁消毒的策略与流程,其中应含括重复使用的电子设备,尤其是那些供病人使用的设备、于照护
期间使用的器材和经常(例如:每天)进出病房的移动式设备。
目前并未特别建议使用移动式防护盖套或可清洗的键盘。

七、 被服和送洗

(一) 以最小抖动的方式处理使用过的被服及布单织品,以避免污染空气、环境表面和人。

(二) 若有洗衣用滑运通道,应确保有正确的设计、维护,并设法使受污染衣物所散播的飞沫(aerosols)降至最低。

八、 安全的注射行为
在使用注射针、代替注射针的套管和静脉输液系统时,应遵循下列指引:

(一) 使用无菌操作技术以避免无菌注射器材、设备受污染。

(二) 不可对多个病人使用同一注射针筒施打药物,即使是已更换该针筒上的注射针或套管;应注意注射针、套管和注射针筒皆是无菌且限单次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于其它病人,或碰触其它病人可能使用的药剂或输液。

(三) 一套输液和输液组件(如静脉软袋、导管和转接器)只可使用于单一病人,并在使用后妥善丢弃。注射针筒、针头或代替注射针的套管,一旦插入或連接到任一病人的静脉软袋或输液组件后,就视同已污染,不可再用于其它人。

(四) 于任何狀况下尽可能使用单一剂量瓶装的注射用药品。。

(五) 不可将单一剂量瓶装或安瓿瓶装药品施打于多位病人,或收集残余的部分用于后续的病人。

(六) 若必须使用复剂量包装的药品(multidose vial),其每次所使用的注射针/套管和注射针筒必须是无菌的。

(七) 勿将复剂量包装的药瓶(multidose vials)存放在病人照护区,应依照厂商建议方式储存;当药品的无菌狀况有疑虑时则将之丢弃。

(八) 不提供袋装或瓶装的静脉输液作为多位病人的输液共同來源。

九、 特殊腰椎穿刺术的感染控制策略为:放置导管或注射物质进入脊椎管或硬膜下腔时(如脊髓X光摄影、腰椎穿刺、脊柱或硬脑膜>**时),需佩戴外科口罩。

十、 员工安全
防护健康照护员工暴露到血液感染性致病原。

(本项防护措施:系參考美国疾病管制中心1996.01制订,2007新增修正后公告之版本,原文资料网址:http://www.cdc.gov/ncidod/dhqp/gl_isolation_standard.html并经行政院15
卫生署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感染控制组审查修订。)

楚楚 发表于 2009-9-4 22:09

台湾有关标准操作规程-接触防护,您值得借鉴!

接触传染防护措施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5/08/25初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9/04/01四版修订背景传播途径防护措施
传播途径防护措施包含有三个种類:接触传染防护措施、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空气传染防护措施。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适用于仅以标准防护措施不足以阻断其传播途径的情况下(例如:SARS),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多种传播途径防护措施。但不論是单独一项或一项以上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执行时,都应搭配标准防护措施指引共同执行,各种感染狀况下应使用哪种防护措施请參考附錄A。
依循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指引工作时,必须注意降低防护措施可能对病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例如:焦虑、沮丧和其它情绪低落的情形,感觉到被污辱,减少与臨床员工的接触和增加可预防之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增进病人的接受度及照护人员的遵从度。
接触传染防护措施
接触传染防护措施主要是为了预防藉由直接或间接接触病人或病人照护环境而传播的感染原;亦可应用于环境中有大量的伤口渗出液、大小便失禁的排遗或其它人体排出物,可能会增加传播风险或扩大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有关接触传染防护措施在多重抗药性菌株感染或移生病人的应用,请參考「多重抗药性微生物传播感控措施指引」。
需采取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最好安置于单人病房。当单人病房不敷使用时,向感染控制人员咨询建议,以评估不同的病人安置措施分别可能对应的风险(例如:集中安置(cohorting),维持与当前的室友一同安置)。多人病房中,床与床之间建议间隔大于3英呎或1公尺,以减少感染/移生病人与一般病人间不经意共同使用物品的机会。医療照护人员照护需采取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时,在所有需要接触病人或病人周遭环境中可能受污染区域的情况下,应穿戴上隔離衣及手套。进入病房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在離开病房前脱除,以遏阻病原体散布,特别是那些可能经由污染环境而传播的病原体(例如:VRE、C. difficile、諾羅病毒和其它肠道病原体、RSV等)。
贰、 建议
基本原理
针对具高传染性或流行病学上重要的致病原,无論是疑似或确定感染或移生的病人,除了标准防护措施之外,应视实际需要加上以传染途径为主的防护措施。
二、 接触传染防护措施
參考附錄A的建议,在照护已知或疑似感染或症狀显示为接触传染风险较高的病人时,应采用接触传染防护措施。因感染或移生多重抗药性致病菌需施以接触防护措施的特定建议,请參照「预防和控制多重抗药性微生物传播之感控措施指引」。
(一) 病人安置
1. 于急性照护医院内,在单人病房充足的情况下,需采取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应安置于单人病房内。若单人病房不敷使用时,提供下列的原则以决定病人的安置处:
(1) 病人出现有可能加速疾病传播的情形时(例如:无法控制的伤口渗流、大小便失禁的排遗),应优先置于单人病房。
(2) 将感染或移生相同病原体并且是合适的室友,集中安置(cohort)于同一房间内。
(3) 当必须将需施以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和未感染或移生相同感染原的病人安置于同一房间时:
避免将需施以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与可能因为感染而提高预后不良风险或易于传播疾病的病人(例如:免疫不全、有开放性伤口、或预期有较长住院日數),安置于同一病房内。
b. 确保病人间的床距间隔大于3英呎或1公尺的距離,并拉上病床边的围簾,以降低直接接触的机会。
c. 不論同一病房的病人是否皆需施以接触传染防护措施,在接触同一病房内不同的病人间,都应更换防护装备及执行手部卫生。
2. 于长期照护机构及其它住民机构内,应逐案检讨决定病人安置处,需衡量同病房内其它病人的感染风险,是否存在会增加传播可能性的危险因子,和对感染或移生病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心理作用。
3. 于门急诊部门,应尽速将需施以接触传染防护措施之病人安置于检查室或隔间内。
(二)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1. 不論是要接触病人完整的皮肤或病人周围的物品或环境表面(例如:医療设备、床欄),都应在进入房间或隔间时穿戴好手套。
2. 隔離衣
(1) 进入房间或隔间时应穿上隔離衣,并于離开病人照护环境前卸除隔離衣及执行手部卫生。
(2) 卸除隔離衣后,确保衣物及皮肤不接触污染环境表面,以免造成微生物传播至其它病人或环境。
(三) 病人运送
1. 急性照护医院和长期照护机构和其它住民机构,除非医療必要,应限制病人于病房外的活动及转送。
2. 当必须要在机构内移动及运送病人时,应确实包覆病人身体受感染或移生的部位。
3. 在运送需采取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之前,工作人员应执行手部卫生并卸除和丢弃受污染的个人防护装备。
4. 抵达病人运送的目的地,再穿戴上干净的个人防护装置处置病人。
(四) 病人照护装置和仪器/设备
1. 依据标准防护措施处理病人照护装置和仪器/设备。
2. 急性照护医院、长期照护机构和其它住民机构,应使用可丢弃式非重要性病人照护装置(例如:压脉带)或病人专用的器具。不可避免多人共同使用病人照护装置时,应该在每一位病人使用前后进行清洁和消毒。
3. 居家照护机构
(1) 减少携带非抛弃式病人照护装置到需要采取接触感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家中;尽可能将各项照护装置留在病人家中,直到停止居家照护服务为止。
(2) 如果无法将非重要性的病人照护装置(例如:听诊器)留放家中,在带離家前先以低程度至中程度的消毒措施进行清洁及消毒,或将已污染可重复使用的照护装置装在塑料袋中,送去做清洁消毒。
4. 门急诊部门应将受污染的可重复使用之病人照护装置放置于塑料袋内运送至污物处理区。
(五) 环境措施
确认采取接触传染防护措施病人的房间,应优先被排定时常执行清洁和消毒(例如:最少每日一次),尤其要注意清洁经常接触的表面(例如:床欄、床上桌、床沿柜、病房的厕所表面和门把)以及邻近病人的设备。
(六) 经评估病人感染的征象与症狀消除,或根据附錄A依照特定感染原订定的建议,解除接触传染防护措施。
(本项防护措施:系參考美国疾病管制中心1996.01制订,2007新增修正后公告之版本,原文资料网址:http://www.cdc.gov/ncidod/dhqp/gl_isolation_contact.html并经行政院7
卫生署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感染控制组审查修订。)

楚楚 发表于 2009-9-4 22:11

台湾有关标准操作规程-飞沫防护,您值得借鉴!

1 飞沫传染防护措施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5/08/25初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9/04/01四版修订背景传播途径防护措施
传播途径防护措施包含三个种類:接触传染防护措施、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空气传染防护措施。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适用于仅以标准防护措施不足以阻断其传播途径的情况下(例如:SARS),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多种传播途径防护措施。但不論是执行单独一项或一项以上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时,都应搭配标准防护措施共同执行,各种感染狀况下应使用哪种防护措施请參考附錄A。
依循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指引执行照护工作时,必须注意降低防护措施可能对病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例如:焦虑、沮丧和其它情绪低落的情形,感觉到被污辱,减少与臨床员工的接触和增加可预防之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增进病人的接受度及照护人员的遵从度。
飞沫传染防护措施
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用于降低病原体经由飞沫传播的危险。此類的感染大都因口鼻腔黏膜或呼吸道,密切接触到具有传染力的分泌物所致,通常在一段距離后(一般是3英呎或1公尺)即不具感染力,因此避免飞沫传播并不需要特殊的空调处理。
透过飞沫传播的感染原如附錄A所标示,包括百日咳(B. pertussis)、流感病毒(influenza virus)、腺病毒(adenovirus)、鼻病毒(rhinovirus)、脑膜炎双球菌(N. meningitidis)及A群链球菌(group A streptococcus)(特别是指使用抗生素治療24小时内)等。需采取飞沫隔離的病人最好安置于单人病房。当单人病房不敷使用时,征询感染控制人员建议,以评估与其它病人共同安置的风险(例如:集中照护(cohorting)或维持与当前的室友一同安置)。多人病房中,床与床之间建议间隔大于3英呎或1公尺,且应拉上病床边的围簾,以减少感染原透过飞沫传播。
健康照护人员密切接触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时,应在进入病房时即戴上口罩,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特殊的呼吸防护装备(指N95 respirator等装备)。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转出病房时,如病人的狀况允许,应戴上口罩并遵守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禮节。
贰、 建议
基本原理
针对具高传染性或流行病学上重要的致病原,无論是疑似或确定感染或移生的病人,除了标准防护措施之外,应视实际需要加上传播途径防护措施。
因为病毒感染之免疫力低下病人可排出病毒的时间比一般人长,所以应延长传播途径防护措施的执行期间,以避免将病毒传染给其它人员。
二、 飞沫传染防护措施
飞沫的颗粒通常大于5μm,其來源可以经由病人咳嗽、打喷嚏或交谈过程中产生。可參考附錄A的建议,对于疑似或确定会经由呼吸道飞沫传染病原的病人,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
(一) 病人安置
1. 急性照护医院在单人病房充足的情况下,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应安置于单人病房内。若单人病房不敷使用时,应依照以下原则安置病人:
(1) 重度咳嗽且有痰的病人应优先安置于单人病房。
(2) 将感染相同病原体且合适的病人采取集中照护(cohort),安置于同一病房内。
2. 当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需与其它不同感染原的病人安置于同一病房时,应依照以下原则安置病人:
(1) 避免将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与可能因为感染而提高预后不良风险或易于传播疾病的病人(例如:免疫功能不全或预期会有较长住院日數),安置于同一病房内。
(2) 确保病人间的床距间隔大于3英呎或1公尺的距離,并拉上病床边的围簾,以降低密切接触的机会。
(3) 不論同一病房的病人是否皆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于接触同一病房内不同病人之间,都应更换防护装备及执行手部卫生。
3. 长期照护机构及其它住民机构内,应逐案考量可能对其他病人造成的感染风险及其它可行方案后,再决定病人如何安置。
4. 急诊或门诊区域,遇有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之病人,应尽快安置于检查室或隔间内,并且建议病人遵行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禮节。
(二) 个人防护装备
1. 进入隔離病房或隔间应随即戴上口罩。
2. 密切接触需采取飞沫传染防护措施之病人时,除了口罩外,不建议常规佩戴护目装备,例如护目镜或面罩。
3. 针对疑似或确认为SARS、禽流感或大规模流感的病人可參考相关网站以取得最新感染控制指引建议,网址:http://www.cdc.gov/ncidod/sars、http://www.cdc.gov/flu/avian、

楚楚 发表于 2009-9-4 22:12

台湾有关标准操作规程-空气防护,您值得借鉴!

空气传染防护措施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5/08/25初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009/04/01四版修订背景传播途径防护措施
传播途径防护措施包含三个种類:接触传染防护措施、飞沫传染防护措施、空气传染防护措施。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适用于标准防护措施不足以阻断其传播途径的情况下(例:SARS),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多种传播途径防护措施。但不論是执行单独一项或一项以上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时,都应搭配标准防护措施指引共同执行,各种感染狀况下应使用哪种防护措施请參考附錄A。
依循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指引工作时,必须注意降低防护措施可能对病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例:焦虑、沮丧和其它情绪低落的情形,感觉到被污辱,减少与臨床员工的接触和增加可预防之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增进病人的接受度及照护人员的遵从度。
空气传染防护措施
空气传染防护措施是用于预防可长距離在空气中飞扬的感染原(例如:麻疹病毒、水痘病毒、结核分枝杆菌、推测SARS-CoV在特殊情下也有可能)。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最好安置于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airborne infection isolation room, AIIR)。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为独立病室,必须具有负压控制,并依据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订定之「传染病防治医療网作业办法」负压隔離病房设置原则配置。建议在新建置或整修更新的病房中换气率应达每小时换气12次,于旧有的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至少要求达每小时换气6次;病房内气体应经高效濾网(HEPA)过濾后才对外排出或再循环利用。设置有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的机构应规划有呼吸照护计划,内容包含教育如何正确佩戴高效能口罩、如何进行口罩密合度测试,并为每位使用者确实检查口罩密合度。在某些无法实施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区域或机构,应将病人置于单人病房并将门关上,且提供照护人员N95或更高效能口罩;如果没有高效能口罩至少要提供外科口罩,直到病人转離该区域或机构,以减少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医療照护人员在照护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时,请依不同疾病參考附錄A之建议,于进入病房前事先选择并佩戴好外科口罩或高效能口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让尚未对疫苗可预防疾病(例如:麻疹、水痘、天花)具有免疫力的工作人员,负责照护此類疾病的病人。
贰、 建议
基本原理
针对具高传染性或流行病学上重要的致病原,无論是疑似或确定感染或移生的病人,除了标准防护措施之外,应视实际需要加上以传播途径为主的防护措施。
二、 空气传染防护措施
对于疑似或确定感染可经由空气途径造**对人传播之感染原(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麻疹病毒、水痘病毒、弥漫性带狀疱疹)的病人,应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
(一) 病人安置
1. 急性照护医院及长期照护机构,应将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安置于符合现行负压隔離病房设置基准之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
(1) 提供每小时最少6次(现存设施)或12次(新建置/更新整修之病房)的气体交换。
(2) 病房内气体应经HEPA过濾后才对外排出,或经HEPA过濾后再导至邻近空间或进入空气控制系统循环。
(3) 当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收容有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时,应每日监测并记錄病房所设置之压力差侦测器(如压力计)所显示之室内外压力差值;且应另行定期以目视指标,如发烟管、薄纸片或其它工具,监测空气压力。
(4) 当不需要进出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时,房门需保持关闭。
2. 当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不敷使用时,应将病人转送至有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的机构。
3. 发生群聚事件或有大量曾暴露于感染原的病人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时:
(1) 先谘商感染控制委员,以决定在没有符合空气传染隔離病房的情况下,如何选择安全的替代场所安置病人。
(2) 依据臨床表现及诊断已知的情况下,将同一暴露原的病人集中照护(cohort),与机构中的其它病人区隔开,特别是感染风险高的病人(例如:免疫不全的病人)。
(3) 可使用暂时性的方法(例如:抽风机)改变机构内的区域使其产生负压的环境。排出的气体应远離人群和室外的气体通风口,或是经过HEPA过濾网后才将气体传入其它的空间。
4. 门急诊区域内:
(1) 建立分類、标示系统,在病人进入门诊区域时分辨哪些人需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
(2) 尽速将需要采取空气传染防护措施的病人安置于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如果没有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可用,让病人戴上外科手术口罩并安置于检查室中。当病人離开以后,将房间维持净空,通常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以将房间内空气全部置换。
(3) 要求确定或疑似感染空气传染病原的病人佩戴外科手术口罩并遵守呼吸卫生/咳嗽禮节。除了在呼吸道传染隔離病房内,病人需持续佩戴口罩。
(二) 当对疫苗可预防疾病具有免疫力的医療照护人员人力充足的情况下,应限制尚未对疫苗可预防疾病具有免疫力的医療照护人员,进入收治有疑似或确定感染麻疹、水痘、弥漫性带狀疱疹或天花病人之病房。
(三)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1. 当进入确认或疑似患有下列疾病之病人的病房或住家时,应佩戴经测试密合的N95或高效能口罩作为呼吸道保护:
(1) 传染性的肺部或喉结核、或传染性皮肤结核并有伤口者、或执行操作过程中会产生带有存活病原体飞沫的治療措施(例如:冲洗、切开引流和清疮伤口的涡輪水療)。
(2) 天花(已注射疫苗和未注射疫苗)。建议所有医療照护人员采取呼吸道保护,即使他们具有曾接种过疫苗的纪錄,因为现今的疫苗对基因工程改造之病毒可能无效,或可能暴露在大量病毒的情况下(例如:执行引发飞沫微粒产生的治療措施、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出血型或扁平型天花)。
2. 即使医療人员因疾病史、疫苗纪錄或血清学检测结果而推测其对麻疹、水痘和弥漫性带狀疱疹具免疫力,但因无法个别判定其保护效果,所以进入负压隔離病房照顾病人时,仍应遵照负压隔離病房规范,佩戴经测试密合的N95或高效能口罩作为呼吸道保护。
3. 对于必须照护麻疹、水痘和散布性疱疹病人但尚未具有免疫力的医療照护人员,于进入负压隔離病房时应确实遵循负压隔離病房规范,佩戴经测试密合的N95或高效能口罩作为呼吸道保护。
(本项防护措施:系參考美国疾病管制中心1996.01制订,2007新增修正后公告之版本,原文资料网址:http://www.cdc.gov/ncidod/dhqp/gl_isolation_airborne.html并经行政院卫生署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感染控制组审查修订。)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9-4 22:21

楚楚老师您真厉害啊!我看过您上课的风采,您好像还是很年轻的样子,您是怎么学习的,除了英语别让我学,其他的都可以的!能不能把你的学习方式已经比较喜欢看的专业书籍介绍给我呢?
另外注明,我正在准备材料,规范医院的隔离措施,非常及时!已经复制!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9-4 22:32

本帖最后由 茉莉花开 于 2009-9-4 22:33 编辑

提供打包下载!

阳光 发表于 2009-9-5 08:55

“依循传播途径防护措施指引工作时,必须注意降低防护措施可能对病人产生的不良影响(例:焦虑、沮丧和其它情绪低落的情形,感觉到被污辱,减少与臨床员工的接触和增加可预防之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增进病人的接受度及照护人员的遵从度。”这些人性化管理似乎我们提及的比较少。

楚楚 发表于 2009-9-5 09:14

3# 阳光
我们虽然没有提及,但实际上还是注意了这个问题,如避免把标识做得过分显眼,但这样的话又对医务人员没有明显的提示。我个人认为可能国外比较愿意把某些事情摊开来说,使医务人员与患者达成某些共识,而我们的话可能天生比较含蓄。随着人们的素质的提高,可能会有越来越多患者理解并接受。

safihu 发表于 2009-9-5 09:25

各种感染狀况下应使用哪种防护措施请參考附錄A。
这个在什么地方。

楚楚 发表于 2009-9-5 09:33

各种感染狀况下应使用哪种防护措施请參考附錄A。
这个在什么地方。
safihu 发表于 2009-9-5 09:25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没有中文版的,具体的可以参考美国2007隔离指南

safihu 发表于 2009-9-5 10:33

以最小抖动的方式处理使用过的被服及布单织品,以避免污染空气、环境表面和人。

发现香港和台湾方面的很多指引的用语都是非常生活化的,易于理解,而不像我们的很多指南好,太过于注重书面的用语。
其实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容易看懂,他们的写法很值得学习。

jiaxin 发表于 2009-9-5 20:35

关注患者的内心感受,这一点的确值得我们好好借鉴.

蒲公英. 发表于 2009-10-4 21:46

先下载了,好好看看,与我们的相关规定比较比较,学他人之长,补我们之短。谢谢楚楚版主!

爱卫生 发表于 2009-10-9 09:18

4# 楚楚

谢谢分享!很详细。值得借鉴的地方很多。

老fat 发表于 2010-1-5 11:19

好东西,已经复制了,谢谢楚版。

xysdmsxy 发表于 2010-2-20 14:13

好东西,我已经下载学习,谢了{:1_3:}

兰兔 发表于 2010-2-25 15:11

好东东,已下载学习,消化理解,谢了

xiaoyuer 发表于 2010-4-23 11:13

谢谢老师!已下载,值得多学习。

施华 发表于 2010-12-11 10:16

谢谢老师!已下载,值得多学习。

栀子 发表于 2010-12-20 00:47

已下载,谢谢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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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台湾有关标准操作规程-标准预防,您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