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带血床单/手术服混洗丨官方回复:依法依规查处!
本帖最后由 川页 于 2018-12-18 09:00 编辑医院带血床单/手术服混洗丨官方回复:依法依规查处!
作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刘佳微 编辑:董宏亮导 读:近日,新京报一条“三甲医院床单手术服混洗”的新闻出现在网络上,其中出现了“未严格消毒”、“使用工业洗涤剂”这样的词汇,再看报道的内容,江西多家三甲医院被曝出本应该严格分类清洗并作消毒处理的医用布草,在洗涤承包商清洗过程中,出现带血病号服、床单、医务人员的手术服混洗且未严格消毒等情况,有些婴儿使用的物品与成人的混洗。工作人员表明,所谓的“分类洗涤”,只是把医院之间分开,但不分科室、不分织物种类、不分洗衣设备。网友对此事的评论:昨日,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也做出了回应目前一些医疗机构选择了将医用织物“外送”的方法进行医用织物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工作,但是外送的工作并不能够“一劳永逸”,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16中对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机构有如下要求:
2017年6月1日实施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对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基本要求,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资料管理与保存要求都做出了规定,而且此标准适用于医院和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几个医用术语:医用织物:医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清洁使用的布巾、地巾等。脏污织物:医院内除感染性织物以外的其他所有使用后的医用织物。感染性织物: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我们来看看规范中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的清洗消毒做出了哪些要求:规范中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也做出了要求:规范对清洁织物表面采样及微生物检查做出了要求:规范对工作人员的手卫生和物体表面卫生做出了要求:
检测结果要求:
看完了以上内容,相信大家都有了肯定的答案,医用床单和手术服绝对不能混洗,不论此次事件调查的结果是什么,那么下一步您是不是也要关注一下自己单位的床单被服清洗消毒情况了呢?赶快行动吧!
医院医用织物感染管理要求,新生儿和手术室、产房均与一般织物分机分开清洗,带血必须先进行处理后再有专机洗涤消毒,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禁止混洗,以免引起交叉感染。{:1_1:}{:1_1:}{:1_1:} 有多少医院能真正按照规范要求分开洗涤? 都让医院去监管洗涤承包商,也很不容易啊{:1_2:} 医用织物外包社会,相关管理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来。 医院织物不应该外包,不好监管。 医院织物不应该外包,不好监管。 我们医院新生儿是在科室自己单独洗的 希望看到有力的后续报告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等待后续报道,我们持续关注 我爱巧克力 发表于 2018-12-18 08:59
都让医院去监管洗涤承包商,也很不容易啊
同感! toto 发表于 2018-12-18 09:33
医用织物外包社会,相关管理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来。
对洗涤公司的监管确实主要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起相关的责任 大医院医用织物都是外包社会机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负起监督责任来。 医院织物不应该外包,监管难度很大。 医院监管怎么监管?没有执法权啊!查到了又能怎么样?都已经承包出去了,难道自己自短时间内再建个洗涤中心?这事是不是应该卫生监督部门去查啊!有执法权,可以开罚单。 医院医用织物外包后仅靠医院自身监管难度大,某些部门是不是应该真正履行监督执法责任呢 医院监管怎么监管?没有执法权啊!查到了又能怎么样?都已经承包出去了,难道自己自短时间内再建个洗涤中心?这事是不是应该卫生监督部门去查啊!有执法权,可以开罚单。同意老师的话,医院没有执法权,查到又能怎么办? 洗涤公司的监管必须是由政府部门监管,医院不可能24小时派人在那里盯着,就是盯着也没用,他们不改你也没办法。 医院为了节省成本,外包是最好的办法,质量控制就靠监管部门,有多少监管部门懂这些相关要求呢?{:1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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