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mm0912 发表于 2018-10-18 11:37

医疗废物分类

请教各位老师,用过的完整的玻璃瓶算医疗废物吗?

pdk65 发表于 2018-10-18 12:04

不算。未被污染的术业瓶、袋可以作生活垃圾,但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回收,不能私自买卖。

jcyyhlb 发表于 2018-10-18 13:28

赞同老师的建议,学习了。

MHM13949509554 发表于 2018-10-18 13:59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玻璃)不是医疗垃圾

zzz 发表于 2018-10-18 14:11

路过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

溜溜球2016 发表于 2018-10-18 14:14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玻璃)不是医疗垃圾,结合自己地区的规定处置。

nanhudiea 发表于 2018-10-18 14:16

不属于医疗废物,交由回收资质的公司处理。

ynosmile 发表于 2018-10-18 14:25

有的老师认为是,抽空看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cjtking 发表于 2018-10-18 14:27

看具体用途。
如化疗产生的药瓶属于药物性医疗废物。

tianzenglan 发表于 2018-10-18 14:31

用过的未被污染的玻璃瓶不是医疗废物,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处理

604885504 发表于 2018-10-18 14:31

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抗生素瓶和塑料输液瓶、袋不做医疗垃圾,但必须要与有资质的公司签合同,统一回收处理,不能私自买卖。

1250542849 发表于 2018-10-18 14:55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玻璃),按照生活垃圾收集,但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回收,不能私自买卖。

suqin1213 发表于 2018-10-18 15:02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玻璃),不属于医疗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置,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回收,不能私自买卖。

川页 发表于 2018-10-18 15:40

用过的完整的不管是玻璃瓶还是塑料瓶,关键是否污染!

songlin 发表于 2018-10-18 17:02

不算。未被污染的术业瓶、袋可以作生活垃圾,但必须要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回收,不能私自买卖。

雨后晴空 发表于 2018-10-19 08:06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规范分类,完善流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有关规定,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机构内处置工作。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要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要求,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加强统一管理,严禁混入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时,要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确保可追溯性,避免因医疗废物外流导致不良事件发生。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雨后晴空 发表于 2018-10-19 08:08

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这是河北省的规范,您可以看看

lstsqwsfwzx 发表于 2018-10-19 09:02

我们基层没有回收的地方,一律当成感染性医疗废物

liqiao123 发表于 2018-10-19 09:52

感谢各位老师们的分享,已经学习:完整的无污染的玻璃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应交统一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但是被污染或者化疗药物的玻璃瓶属于医疗废物,应纳入医疗废物管理

丫头qhz 发表于 2018-10-19 10:03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玻璃)不是医疗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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