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528 发表于 2018-9-13 13:55

未被污染的西林瓶按照生活垃圾出自医疗废物哪个规范?谢谢

未被污染的使用过的青霉素等抗生素西林瓶(玻璃)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请问这句话是哪个规范的?谢谢

青青叶 发表于 2018-9-13 14:13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8301&highlight=%CE%B4%B1%BB%CE%DB%C8%BE,推荐看看论坛前期的资料,这位老师,很多的东西,搜索一下就可以

ynosmile 发表于 2018-9-13 14:24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青青的芦荟 发表于 2018-9-13 14:50

ynosmile 发表于 2018-9-13 14:24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谢谢分享                                       

zjk197218 发表于 2018-9-13 15:42

ynosmile 发表于 2018-9-13 14:24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感谢元老的分享{:1_17:}

ynosmile 发表于 2018-9-13 19:31

zjk197218 发表于 2018-9-13 15:42
感谢元老的分享

共同学习,一起努力前行。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8-9-14 06:07

ynosmile 发表于 2018-9-13 14:24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路过再次学习了。。。{:1_17:}

15895236180 发表于 2018-9-14 08:17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78号)中指出,未被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该批复请示了原卫生部,其分类依据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92号)。
这是卫生口的规定,也是地方规定,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规定有点出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是原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制定于2003年10月10日以卫医发287号发布实施的,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能否只执行地方规定也是我感到困惑的地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未被污染的西林瓶按照生活垃圾出自医疗废物哪个规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