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规定
国医办医发2017(30)号文提到: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处理办法是什么,请大家指教! 目前未找到相关规定,院感人无语。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医院是这样处理的,若是易碎的玻璃制品如安瓶按损伤性的废物处置,若是输液后的药瓶或袋子,按感染性废物处置,请各位老师给出指导意见 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很想知道怎么处理,请教各位老师! 我也很想知道,最近需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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