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hua
发表于 2018-6-21 16:05
再次复习了这块内容,谢谢老师的分享
851215630
发表于 2018-6-21 16:19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这个“”玻璃安瓿“”到底是哪个,真不好理解,我们现在也按照国家标准,玻璃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鱼儿飞
发表于 2018-6-21 17:57
写得很清楚,也很直观,值得学习!
亲亲子衿
发表于 2018-6-22 08:41
再次复习了这块内容,谢谢老师的分享
kangyy
发表于 2018-6-22 09:39
十几年的矛盾,就这么一直纠结着前行。。。。无语
yanghongmei
发表于 2018-6-22 11:43
个人愚见:玻璃安瓿无论污染都应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庚优
发表于 2018-6-22 14:20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按这个批复玻璃安瓿是不是可以不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
WMJ123456
发表于 2018-6-22 15:37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安瓿瓶与西林瓶的区别与分类。
淡然1997
发表于 2018-6-22 15:49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qinfangbo
发表于 2018-6-22 15:52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高山雪莲W
发表于 2018-6-23 07:16
我们的西林瓶按照可回收玻璃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从减量化环保原则应该是可行的。
全省统一要求的。
紫海棠
发表于 2018-6-23 12:21
西林瓶不作为医疗废物,但作为生活垃圾随意处理也不当,要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
清风qing
发表于 2018-6-23 14:20
感谢老师分享,学习。
小雨飞飞
发表于 2018-6-24 10:10
2、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
南京市卫生局:
你局转来南京市鼓楼医院《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宁鼓医字〔2010〕80号)收悉。经请示卫生部,现批复如下: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此文件有疑问:玻璃安瓿应该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损伤性废物吧?
利剑
发表于 2018-6-24 22:45
wyfywlj
发表于 2018-6-25 08:30
比较全面的总结
武玲侠wlx
发表于 2018-6-25 09:07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安瓿瓶与西林瓶的区别与分类。{:1_12:}
自然风光
发表于 2018-6-25 10:48
再次强化了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感谢分享!
沈月华
发表于 2018-6-25 14:59
玻璃安瓿我们放在利器盒中处置,西林瓶同输液玻璃瓶一起归类于可回收有害废物
红衣主教章鱼
发表于 2018-6-25 15:02
感谢川页老师的分享。{: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