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hua 发表于 2018-6-21 16:05


再次复习了这块内容,谢谢老师的分享

851215630 发表于 2018-6-21 16:19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这个“”玻璃安瓿“”到底是哪个,真不好理解,我们现在也按照国家标准,玻璃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鱼儿飞 发表于 2018-6-21 17:57

写得很清楚,也很直观,值得学习!

亲亲子衿 发表于 2018-6-22 08:41


再次复习了这块内容,谢谢老师的分享

kangyy 发表于 2018-6-22 09:39

十几年的矛盾,就这么一直纠结着前行。。。。无语

yanghongmei 发表于 2018-6-22 11:43

个人愚见:玻璃安瓿无论污染都应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庚优 发表于 2018-6-22 14:20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按这个批复玻璃安瓿是不是可以不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WMJ123456 发表于 2018-6-22 15:37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安瓿瓶与西林瓶的区别与分类。

淡然1997 发表于 2018-6-22 15:49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qinfangbo 发表于 2018-6-22 15:52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高山雪莲W 发表于 2018-6-23 07:16

我们的西林瓶按照可回收玻璃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从减量化环保原则应该是可行的。
全省统一要求的。

紫海棠 发表于 2018-6-23 12:21

西林瓶不作为医疗废物,但作为生活垃圾随意处理也不当,要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

清风qing 发表于 2018-6-23 14:20

感谢老师分享,学习。

小雨飞飞 发表于 2018-6-24 10:10

2、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
南京市卫生局:
  你局转来南京市鼓楼医院《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宁鼓医字〔2010〕80号)收悉。经请示卫生部,现批复如下: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此文件有疑问:玻璃安瓿应该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损伤性废物吧?

利剑 发表于 2018-6-24 22:45

wyfywlj 发表于 2018-6-25 08:30

比较全面的总结         

武玲侠wlx 发表于 2018-6-25 09:07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安瓿瓶与西林瓶的区别与分类。{:1_12:}

自然风光 发表于 2018-6-25 10:48

再次强化了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感谢分享!

沈月华 发表于 2018-6-25 14:59

玻璃安瓿我们放在利器盒中处置,西林瓶同输液玻璃瓶一起归类于可回收有害废物

红衣主教章鱼 发表于 2018-6-25 15:02

感谢川页老师的分享。{: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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