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丨APSIC-卫生保健机构器械消毒灭菌指南(官微已推送)
第五部分丨APSIC-卫生保健机构器械消毒灭菌指南原创 2018-03-29 SIFIC循证 SIFIC感染官微前言:本指南是关于器械再处理操作的详细指南,由亚太感染控制协会(APSIC)发起制定,专家组成员参阅了过去发表的相关指南和推荐,形成了本文的指南。旨在通过建立一个简明扼要的框架,来完善器械再处理的各个步骤,有利于亚太地区卫生保健机构针对消毒和灭菌的制定更高标准的指南。
本指南发表在2018年2月的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nd Infection Control杂志上,SIFIC循证团队做了全文翻译,分六部分推出。今天,我们推出第五部分。
2018 APSIC指南:卫生照护机构器械消毒灭菌(第五部分)无菌物品的维护和储存检索:周密译者:史庆丰审核:刘聚源 廖丹二审:陈文森 无菌物品发放和分配到使用点的建议医疗设备的灭菌过程和灭菌后的发放应详细记录在案。(灭菌时)应至少完成以下视觉检查:
[*]使用的包装适用于消毒过程,并且消毒器械的尺寸正确
[*]无菌包应密封完好,贴有标签且化学指示物正确变色
[*]灭菌循环参数正确,检查后签名
[*]隔离包含生物指示物的装载直至结果正确并记录。 处理后的生物指示物 PCD上没有增长结果(如果使用,读取并正确),装载可以放行
[*]灭菌包表面没有可见的潮湿或液滴
如果不符合标准,则不应放行器械。如果存在未经验证的灭菌器械,必须遵守召回政策和程序。作为放行无菌器械的一部分,收集的信息应构成可追溯性记录的一部分,以便患者可以追溯到过程。快速压力蒸汽灭菌(immediate usesteam sterilization (IUSS))器械的放行应与通过常规流程器械相同。
[*]应有可用于无菌包存储、传递、流转和贴标签的书面政策和程序(IIA)
[*]打包好设备应存储在干净、干燥且无污染的区域。无菌存储区应有限制入口;不应保留外部装运纸箱。物品存储架应离地面至少20-25厘米,离天花板或洒水喷头至少45厘米,离墙至少5厘米。用品只能存放在指定的架子,柜台和推车上(不应在窗台上,地板上等)。(IIA)
[*]无菌物品存放区温度一般≤24℃,相对湿度≤70%,向下通风的最小换气次数为每小时4次。(IIB)
[*]存储物品的流转应保持先进先出。(IIA)
[*]使用时,检查包装和设备的完整性,指示物是否生效,如果需要再进行组装器械。(IIA)
再处理器械校准和维护推荐用于控制或监测再处理设备的仪器,例如定时器,仪表和温度监控装置,应定期重新校准以证明其准确性,至少每年一次和紧接重新鉴定之前。
预防性维护应根据设备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有资质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维护。应特别注意检查,维护和更换受磨损的部件,如记录装置,过滤器,疏水阀,排水管,阀门和门垫圈。每台再处理设备的维护和工作时间表应保持不变。
[*]每个再处理设备均有一个时间表和维护记录。这些说明了计划的预防性维护是根据设备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的。(IIIA)
[*]根据设备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定期进行控制和监测设备的仪器校准。在其他时候,替换组件需要它。(IIIA)
[*]新安装、搬迁、大修和其他环境变化后,器械应进行检测。该过程必须记录完整,记录所有测试结果并审查文件。 (IIA)
参考文献:Ling et al.APSIC guidelines for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 of instruments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nd Infection Control (2018)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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