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器留用
各位老师,我们医院护士为了节省科室消耗,用后的20ML注射器用来再为患者拔尿管(从打气口处抽气拔尿管),大家认为可以吗?一直很疑惑这种行为,请教各位这种行为违背感控原则吗?该不该管理?
没有必要用注射器吧!我们都是用棉签直接放气。。。。。
即使用注射器也不能用这种废弃的吧! 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应该管理。留着就无法监管还干了别的什么。 这种应该是直接废弃按感染性废物收集的。
看样子是放在床头柜中的,疏于监管会出事的。 肯定得管,使用后的注射器应该都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了,怎么还能赞这么多? 这样做肯定是违反原则的,一次性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不可复用,我们医院是直接使用新的注射器拔尿管,没有这样做的。 肯定是违反原则的,一次性物品不能重复使用 违反操作原则,应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各位老师的回复如醍醐灌顶,这就反思并加强管理! 不是用新的注射器拔尿管吗 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再说了,这又能节省几毛钱呢。 不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 一次性物品只能一次性使用,这是原则。 一次性注射器不能复用 一次性器械非一次性使用就是不可以 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啊
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肯定要管,这个违反了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的规范,加上使用后的注射器应按感染性处置 这样的注射器按感染性医废管理,这是严格规定的。不能再次使用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感控人是较真的。放纵有可能带来很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