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中腹泻病人符合临床诊断,可以认为是确诊病例吗?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8-3-5 11:31 编辑基层医院中腹泻病人符合临床诊断,但无病原学诊断,可以认为是确诊病例还是疑似院感病例?
基层医院中腹泻病人符合临床诊断,可以认为是确诊病例吗?
2001版《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腹部和消化系统
一、感染性腹泻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
1.急性腹泻,粪便常规镜检白细胞≥10个/高倍视野。
2.急性腹泻,或伴发热、恶心、呕吐、腹痛等。
3.急性腹泻每天3次以上,连续2天,或1天水泻5次以上。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粪便或肛拭子标本培养出肠道病原体。
2.常规镜检或电镜直接检出肠道病原体。
3.从血液或粪便中检出病原体的抗原或抗体,达到诊断标准。
4.从组织培养的细胞病理变化(如毒素测定)判定系肠道病原体所致。
说明:
1.急性腹泻次数应≥3次/24小时。
2.应排除慢性腹泻的急性发作及非感染性因素如诊断治疗原因、基础疾病、心理紧张等所致的腹泻。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没有说必须有辅助检查,医师诊断是最终诊断 确诊病例,院感病例以临床症状和体征为主,病原学只是辅助判断的。 无病原学诊断,可以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按照临床诊断病例对待! 同意5楼老师的意见。。。 医院感染可以是临床诊断,能从病原学角度做出诊断当然更好。 只要症状、体征符合、临床医生诊断,就是院感病例。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同问如属院感病例暴发,院感科报告了主管院长,上报卫计局是院感科还是主管院长?如主管院长不同意上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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