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箭 发表于 2018-1-29 16:41

医疗废物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四)明确使用后愉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请解答:相关规定都有那些?出处?

ynosmile 发表于 2018-1-29 17:4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函(2004)33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二00四年八月四日

利箭 发表于 2018-1-29 18:54

ynosmile 发表于 2018-1-29 17:4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医函(2004)338号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按医疗废物的哪类处理?

yage 发表于 2018-1-30 06:16

如果按医疗废物处理,就应是感染类废物。但文件有没有说是按医疗废物处理呢?

蓝田 发表于 2018-1-30 08:25

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建立“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暂存点,将其按塑料类、玻璃类及废纸盒(箱)三类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在暂存点,并安排专(兼)职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处置。
  建立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与回收处置企业“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交接内容包括签收、交接记录,记录中对类别、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双方交接人签名等都要明确记载并归档。
  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做好“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的收集、暂存工作,回收处置企业要规范回收、处置工作,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1_1:}

GL999 发表于 2018-1-30 08:40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RJH 发表于 2018-1-30 08:51

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浅墨 发表于 2018-1-30 08:55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jcyyhlb 发表于 2018-1-30 09:02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白云_y43BJ 发表于 2018-1-30 09:18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1_1:}

934329700 发表于 2018-1-30 09:59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lyluoxiuhua 发表于 2018-1-30 10:11

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是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清风qing 发表于 2018-1-30 13:24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徐向阳 发表于 2018-1-30 14:44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属于医疗废物,那么安瓿是否需要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snxmm77 发表于 2018-1-30 14:51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bbnn1104 发表于 2018-1-30 14:51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GL999 发表于 2018-1-31 11:24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芦苇深处 发表于 2018-3-22 17:22

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建立“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暂存点,将其按塑料类、玻璃类及废纸盒(箱)三类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在暂存点,并安排专(兼)职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处置。
  建立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与回收处置企业“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交接内容包括签收、交接记录,记录中对类别、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双方交接人签名等都要明确记载并归档。
  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做好“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医用物品”的收集、暂存工作,回收处置企业要规范回收、处置工作,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我们这里只有跟个体商户签订回收合同,卫生监督部门检查说是要有企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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