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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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