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发现越来越不能理解规范中的意思了,求大神解惑
忽然发现越来越不能理解规范中的意思了比如,<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中的以下内容: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这里是否专门指的是皮肤消毒剂,而对与其他用途的消毒剂则不在此规定中?也就是说,上述类型的消毒剂若用于皮肤消毒,则执行这个要求?
这位老师,皮肤消毒剂您不用于皮肤消毒药做什么用途呢? 我们执行的是开启后7天内有效。 在这一点上,我有同感,而且在使用日期上,还是不够明确,比如说使用效期和容量是否有相关性 我们100毫升小瓶执行7天,500毫升大瓶使用不频繁,不直接蘸棉签,只是倒到小瓶里的执行一个月的标准。 "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不仅指皮肤消毒剂吧,含氯消毒剂不是皮肤消毒剂。 楼上老师的观点非常正确,我也在纠结中。 感谢老师们的分享,期待最后的解答 我们执行皮肤消毒液小瓶装的开启后使用3天(高于标准),但对于一级医院要求7天,大瓶包装500ml的使用时一般是倒入其他容器内使用,所以污染机会少,有效期执行1个月。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现用现配。 “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不知道确定的主体是? 期待有更多大咖们的精彩解惑 #我们执行的是开启后7天内有效在这里快速回复# nn快乐的宝宝 发表于 2017-10-13 16:35
在这一点上,我有同感,而且在使用日期上,还是不够明确,比如说使用效期和容量是否有相关性
老师,以前在这问题上我也纠结了很久,后面他们跟我讲(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就是连续使用的,直接沾取使用的不管容量多少都归7天,如果是倒出来使用的或者使用频率不高的可视为30天 nn快乐的宝宝 发表于 2017-10-13 16:35
在这一点上,我有同感,而且在使用日期上,还是不够明确,比如说使用效期和容量是否有相关性
颇有同感!“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这条怎么具体落实呢?在“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这个前提下,各家医院可以自己规定? 中原一点红 发表于 2017-10-13 16:43
我们100毫升小瓶执行7天,500毫升大瓶使用不频繁,不直接蘸棉签,只是倒到小瓶里的执行一个月的标准。
可能一般上都是这样执行的。 "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这句不准确,市面上有用于手皮肤含氯消毒剂可达2年的稳定 性。 "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这句不准确,市面上有用于手皮肤含氯消毒剂可达2年的稳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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